2024年江蘇旅游職業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旅游職業學院。
學校標識碼:4132014604,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辦學地址:江蘇省揚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毓秀路88號。
第四條 學校是一所省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是一所特色鮮明的旅游類高職院校,坐落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揚州。學校創辦于1959年,總面積1176畝,其中九龍湖校區為主校區,北望高旻寺、南眺揚子江、西依古運河、東臨鳳棲湖。學校按5A景區標準建設,集萃揚州園林精華,校園小橋流水,建筑古樸雅致,環境優美,景色宜人,是理想的求學勝地。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審議招生章程及簡章,研制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研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等。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監督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等環節,明確申訴渠道,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分省招生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及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體檢受限代碼為22,即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考生,不予錄取我校:烹飪工藝與營養、中西面點工藝、西式烹飪工藝、人物形象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和工藝美術品設計專業。
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其中,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建議具備以下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勻稱,五官端正,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頸部、手部、小臂、小腿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自殘痕等。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無紋身、狐臭,無“O”型腿或“X”型腿。凈身高:男生173CM—185CM,女生163CM—175CM。雙眼矯正視力(C字表):男生0.7以上,女生0.5以上。報考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建議具備以下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勻稱,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無明顯內外八字,無“X”形腿、“O”型腿,無紋身、狐臭,面部、脖子和手腕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凈身高:男生17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考生參加各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碼(分類)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 對進檔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普通類專業,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藝術、體育類專業,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和日語。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和《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相關規定執行。
學費:
文科類專業 4700元/生/學年
工科類專業 53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 6800元/生/學年
體育類專業 4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獎、助、貸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學校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獎學金最高金額達8000元/生/學年,助學金最高金額達4300元/生/學年,每年獲得各類獎助人數占全校總人數的50%以上。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在生源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毓秀路88號。
郵政編碼:225000
招生咨詢電話:(0514)87431888、87431880
招生傳真:(0514)87431880
招生監督電話:(0514)87437755
招生監督郵箱:jslyjwb@126.com
學校網址:http://www.jst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jstc.edu.cn/zs/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