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師范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校全稱阿壩師范學院,英文譯名為ABA TEACHERS COLLEGE,學校代碼為10646。
第二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汶川縣水磨鎮漩三路32號。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本科學校。學校以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成人本專科教育。
第四條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頒發阿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阿壩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學校紀委電話:028-62332717。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制度。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教學指導委員會部分成員組成。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與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與錄取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信訪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省(市、區)高考人數和畢業生就業等因素編制學校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1%,學校承諾預留計劃將嚴格按照錄取規則使用。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工作模式,擇優錄取學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認可國家和各省(市、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市、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作為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類考生,其它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原則上為英語教學。
第十六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執行“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調劑到其他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藝術體育類四川省外按照生源所在地政策錄取;四川省內,藝術類專業按學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體育類考生文化和專業成績達到省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時,學校將進行身份復核,在3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查,經復查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已形成以助學貸款為基本渠道、以獎(助)學金為激勵(幫助)方式、以勤工助學為重要手段、以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等系列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將招生錄取結果及時公布在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并提供考生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三條 招生錄取信息查詢方式:
1.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址:https://www.sceea.cn/
2.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址:http://zs.abtu.edu.cn/
3.聯系方式: 電 話:028-62332777 郵 箱:abtuzb@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阿壩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四川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