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河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四川三河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符陽街道荔城大道500號,郵編646200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六條 學校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屬性為非營利性
第七條 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條 學制:三年
第九條 學校舉辦者:合江忠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四川三河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四川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校紀委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招生省份的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教育廳、考試院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按國家或計劃招生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調閱考生的檔案,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考委確定的投檔比例調檔。
第十七條 學校依據“專業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根據進檔的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投檔分數相同,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排序規則排序錄取,若無排序規則,學校均按語數外總分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的順序排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調配到還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學校有權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我校對各省公示通過的《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條 我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各專業招生錄取不設置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八章 退費辦法
第二十三條 學生報到注冊按學年繳費標準交費后,因各種原因而自愿放棄就讀的,其退費計算規則為:在扣除已讀月份(每學年以10個月平均計算;實際就讀時間未滿整月的按整月計算)應計金額后,退付所繳學費和住宿費的余額部分。
第九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國家資助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學校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章 就業、創業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搭建有專場招聘、集中校園雙選會等就業服務平臺,按“雙向選擇”的原則實行推薦就業。
第二十六條 學校開設有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學分管理,提供創業實踐技術指導服務,積極鼓勵學生創業。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七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委辦公室
聯系人:鄔正福
接受監督與申訴電話:0830-5235811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30-5261151/5255327
傳 真:0830-8889199
學校網址:www.scshpc.com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xx.scshpc.com/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九條 本章程內容經四川三河職業學院校務委員會審議通過,適用于四川三河職業學院2025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四川三河職業學院授權四川三河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考試院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考試院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