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江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四川長江職業學院
二、學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號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辦學性質:民辦非營利性
五、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六、學制:三年
七、錄取原則:
(1)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綜合考量進檔考生專業志愿、總分及相關科目成績予以安排錄取專業。即將調檔范圍內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至錄取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沒有分數級差。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調配到其他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校有權作退檔處理。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優先錄取:1.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2.英語分數高的考生;3.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4若生源所屬省(市、區)教育考試院(招辦)對專業志愿錄取有特殊要求的,將結合當地教育考試院(招辦)要求進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藝術類專業為環境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在文化和專業高考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按同分排序原則錄取:
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外語同分,再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科綜合。
理工類的科目順序 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數學;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再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
(3)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和專業高考成績均上線的基礎上,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按同分排序原則錄取:
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外語同分,再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科綜合。
理工類的科目順序 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即總分相同,先看數學;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再看語文;若再同分,則看理科綜合。
(4)空中乘務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合格,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非英語類專業考生進校后大學外語公共必修課為《大學英語》。
(6)學校嚴格執行各生源地的各項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的依據。
(7)錄取后,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與非藝術類、非體育類專業不能互調。在符合高考錄取條件的前提下,新生報到入學以后,如學習確有專長或者因身體原因無法在原專業學習的,可以按照四川長江職業學院學生轉專業相關管理規定申請轉專業。
(8)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報考藝術設計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酒店管理專業,原則上男、女生身高分別應在1.68米/1.58米以上。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要求年齡17—20周歲,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無“O”或“X”型腿;矯正視力C型表0.7以上,無色覺異常;面部及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分無疤痕、無文身;無遺傳性疾病、無傳染病。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原則上男、女生身高分別應在1.68米/1.58米以上,矯正視力C型表1.0以上。
(9)畢業頒證:學生在規定的修學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所列各課程,經考試合格,畢業頒發國家承認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的四川長江職業學院具印注明有學生所在系(院)、就讀專業等內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10)男女比例不限。
(11)思想品德考核: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我校將不予錄取: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八、獎、助、貸資助體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幫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的銀行貸款,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原則上不超過16000元。在新學期開始前,學生需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一般設在縣教育局內)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新生入學報到時須向學校出具與當地銀行(或信用社)簽定的助學貸款協議書,這些材料經學院審查通過后,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二)獎學金:用于獎勵或資助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學校設置的各類獎學金等。
(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費用。每學年評定一次,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人每年45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每人每年3300元,家庭經濟一般困難的學生每人每年2100元。上述各類獎項具體評選辦法參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和學校有關規定。
(四)困難畢業生幫扶:主要用于資助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專項費用,畢業前評定,家庭經濟困難和就業困難畢業生,給與一次性困難幫扶補助600元。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或就業困難學籍在省內高校的低保家庭、脫貧殘疾人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 殘疾畢業生、特困、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1500元(符合補貼申請條件,可重復享受)。
九、收費標準: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十、聯系方式:
電話:028-84686008
傳真:028-84686008
網址:http://www.sccvc.com
電子郵箱:zhaoban@sccvc.com
十一、學院地址:成都市成洛路828號 郵編:6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