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安順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安順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性質:公辦
院校代碼:4152012821
辦學層次:專科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院地址:安順市西秀區工業園區兩六路
學院簡介:
安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設立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在王若飛的故鄉、以黃果樹和龍宮而享譽世界的貴州省安順市。1956年創建,2018年成為貴州省優質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25年以“優秀”等次評為貴州省“雙高”院校。
學校占地面積約1200畝,位于安順西秀產業園區蔡官鎮交椅湖畔,擁有教職工589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設旅游、經濟、醫藥、護理、現代農業、現代工程、信息工程、學前教育等8個系。開設了服務于大健康醫療、信息大數據、現代農業、旅游、商貿物流、航空和機械加工制造等產業的近40個專業。建有3個國家級骨干專業、省級骨干專業6個、精品在線開放課程9門、人才培養基地8個,正在建設旅游管理、健康服務技術2個省級高水平專業群,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1項,積極申報“技能貴州”項目獲30個項目立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承擔具體招生工作,不另設其他辦事機構。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長負責、紀委全程參與的招生錄取工作組,具體負責錄取和監督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5年,面向全國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高職學生,將按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詳見《各省2025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之“安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錄取原則
一、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按招生計劃的100%進行調檔。
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三、錄取分數標準執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認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四、學院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進行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均予錄取,體檢不符合條件的將作退檔處理。
五、對思想政治品德認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六、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八條 專業錄取要求
一、護理專業: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建議身高不在此區間內及有聾啞、肢體殘疾、傳染病、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紋身等的考生慎報,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二、助產專業:只招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建議身高不在此區間內及有聾啞、肢體殘疾、傳染病、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紋身等的考生慎報,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三、臨床醫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中藥學、藥學、動物醫學、學前教育等專業:色盲、色弱考生限報。建議有聾啞、肢體殘疾、傳染病、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紋身等的考生慎報。
四、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無特殊體味,肝功能正常,無任何傳染性疾病。建議肢體殘疾的考生慎報,可能后期會影響專業學習、就業等。
五、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數字媒體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等專業:色盲、色弱、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限報。建議上肢殘疾的考生慎報,可能后期會影響專業學習、就業等。
六、數控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等專業:建議肢體殘疾的考生慎報,可能后期會影響專業學習、就業等。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九條 學院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貴州省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收費欄)。
(1)高職學費(三年制):3850元/年.人。
(2)住宿費:9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3)預收書費:600元/年.人(每學年按實際領用書款結算)。
第十條 為勤奮學習、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以下獎學金:
國家層面: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生。
院級層面:院長獎學金5000元/年/生;院級勵志獎學金最高2000元/年/生;“創新創業”雙創獎學金最高20000元/項目;專業技能獎學金最高20000元/獎次;專升本獎學金最高1000元/人;
第十一條 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以保障其順利入學,并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以下助學金:
國家層面:國家助學金平均3700元/年/生。
院級層面:特困生助學金最高3500元/年/生。
其中貴州省脫貧戶(原農村建檔立卡戶)子女依據《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黔財教〔2022〕114號)政策文件還享有以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
國家層面:免學費3500元/年/生;
國家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元/年/生。
第七章 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第十二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制作錄取通知書,并實行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錄取通知書經郵政寄送到錄取考生。
第八章 新生管理
第十三條 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未請假或者請假(假期不得超過兩周)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生進校按教育部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管理。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按省教廳學籍管理規定對入學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入學資格的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第九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安順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各省級有關招生的政策和紀律規定,對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按照貴州省有關招生考試規定,學院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院招生監督電話:0851-38107544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安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 0851-33229847
學院網址:http://www.asotc.cn
郵政編碼:561000
安順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