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性質:省屬重點普通高等院校 學校部委代碼:4136010414 二、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統招普通本科 三、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四、組織機構: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招委會)和符合當年錄取工作要求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委會負責討論和決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落實、保障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省紀委監委駐校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招生工作中存在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招生工作辦公室執行學校招委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并全過程負責各項招生錄取工作。未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招生活動。 五、頒發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師范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六、招生計劃: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機動計劃,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線生源不平衡調節及解決同分考生等情況的錄取。 七、收費標準:學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章程附件。 八、錄取原則: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2.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錄取工作按照該省(市)相應文件規定執行,專業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將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3.高考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歷史類)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物理類)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3+3”高考改革(不分文理)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單科、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排序位次高者,如條件再相同,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4.我校按專業(專業類)招生,外語類專業中日語(日英雙語)、法語(法英雙語)、俄語(俄英雙語)專業的高考外語語種不限,英語、商務英語(跨國商務)、商務英語(國際會計)、商務英語(國際金融)專業的高考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我校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語種包含英語和日語,且公共英語課程實施分級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5.如我校普通類專業計劃錄取后有缺額,需在該省份該專業錄取批次文化控制線上征集,不降分。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藝術類專業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錄取原則 我校藝術類專業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1)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戲劇影視方向)專業:在符合國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況下,體檢合格,專業統考(聯考)和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按考生統考(聯考)專業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依次比較,高者優先。 (2)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繪畫、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專業:在符合國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況下,體檢合格,專業統考(聯考)和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綜合分(綜合分=高考文化總成績/高考總分×100×50%+統考(聯考)專業成績/統考(聯考)專業總分×100×50%)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在綜合分相同情況下,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在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總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依次比較,高者優先。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建議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分數不低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填報。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符合國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況下,體檢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總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在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情況下,以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依次比較,高者優先。 2.藝術類專業面向江西省內招生錄取原則 江西省內藝術類專業按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批次安排和相關規定錄取,其中音樂表演類(器樂)、音樂表演類(聲樂)專業,僅招收省統考樂器種類、聲樂唱法等符合要求的考生(2025年有關專業錄取要求另行公布)。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招生認可生源地所在省份體育專業統考成績,文理、歷史組與物理組兼收,在符合國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況下,體檢及專業統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對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按考生專業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序依次比較,高者優先。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足球運動專業招生按國家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錄取辦法按當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足球運動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四)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錄取、有關優秀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運動員)的保送錄取按相關政策執行。 (五)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其中不能錄取的專業具體要求如下: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化工與制藥類(化學工程與工藝)、藥學類、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物工程、心理學、應用心理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化學、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各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博物館學、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材料物理等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程管理、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商管理類(文化產業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公共管理類(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各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 九、入學與注冊: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我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一)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二)藝術類、體育類、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及足球運動專業新生入校后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若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將進一步核實,發現有違規違紀情況的,按國家相關要求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十、其它:學校按照國家資助政策已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適當資助。 十一、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瑤湖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紫陽大道99號 郵編:330022 青山湖校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 郵編:330027 數字產業學院 :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吳楚大道100號 郵編:334000 學校網址:http://www.jx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jxnu.edu.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791-88120152 88120151 招生辦公室傳真:0791-88120152 88120151 招生辦公室Email:jxsdzb@126.com 附件:江西師范大學2025年學生入學收費項目與標準 江西師范大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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