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專科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蓮花山校區: 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霧開河大街1666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供應鏈運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智慧旅游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金融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國際金融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金融科技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會計信息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財富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證券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國際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000元;
冰雪設施運維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財稅大數據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云計算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融媒體技術與運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影視多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專科畢業生由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此外,我校結合自身情況還設有校內獎學金、學費減免等多種獎勵和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國際金融(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一、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區生源情況而定。
二、院校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實行“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區,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三、專業錄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德、體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四、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科目順序及分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數學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語文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3+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3+1+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歷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物理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專業調劑。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在按專業組投檔的省份,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六、退檔。在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投檔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七、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八、空中乘務專業畢業后若從事航空等行業相關工作,身體條件須符合該行業相關標準,請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jgz.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霧開河大街1666號
郵政編碼:130124
聯系電話:0431-80580353,80580354(傳真)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