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南方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長沙南方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大學城含浦科教園(本部校區)
湖南省長沙市湘江新區金山橋培文路(方舟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041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校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長沙南方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長沙南方職業學院是2003年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新建方舟校區,雙校區占地近千畝,總建筑面積約40萬平方米,在校學生14000余人,專任教師700余人,校內實習實訓基地160個,其中中央財政支持建設1個,省級“楚怡”產教融合實訓基地1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26個。
學校堅持“產教融合,學培融通”辦學模式,適應湖南區域優質產業發展,對接企業崗位新要求,開設32個專業,構建了空中乘務專業群為龍頭,建筑工程技術專業群與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群為主體,大數據與會計專業群及學前教育專業群為兩翼,軟件技術專業群為底座的專業群體系,形成了“數智底座,航空品質”專業集群特色。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職高對口類、藝術類、體育類、航空乘務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我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5年面向全國7個省(市、區)組織全日制統招高職專科層次專業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規模為5410人(以最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數字為準),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
序號 | 二級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制(年) | 學費(元/年) |
1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3 | 16800 |
2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3 | 16800 |
3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3 | 16800 |
4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 | 16800 |
5 | 智能機電技術 | 3 | 16800 |
6 | 建筑工程與設計學院 | 建筑室內設計 | 3 | 16800 |
7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16800 |
8 | 建筑消防技術 | 3 | 16800 |
9 | 工程造價 | 3 | 16800 |
10 | 建設工程管理(建筑智能方向) | 3 | 16800 |
11 | 智慧城市管理技術 | 3 | 16800 |
12 | 教育與體育學院 | 社會體育(健身指導與管理方向) | 3 | 16800 |
13 | 運動訓練 | 3 | 16800 |
14 | 體育藝術表演 | 3 | 22800 |
15 | 學前教育 | 3 | 16800 |
16 | 數字商務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3 | 15600 |
17 | 市場營銷(全媒體營銷方向) | 3 | 15600 |
18 | 電子商務 | 3 | 16800 |
19 | 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 | 3 | 16800 |
20 | 航空旅游學院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3 | 15600 |
21 | 民航運輸服務 | 3 | 15600 |
22 | 空中乘務 | 3 | 16800 |
23 | 民航安全技術管理 | 3 | 15600 |
24 | 旅游管理 | 3 | 15600 |
25 | 音樂表演 | 3 | 18600 |
26 | 舞蹈表演 | 3 | 18600 |
27 | 人工智能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16800 |
28 | 軟件技術 | 3 | 18600 |
29 | 大數據技術 | 3 | 16800 |
30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3 | 18600 |
31 | 動漫制作技術 | 3 | 16800 |
32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3 | 16800 |
第十三條 錄取要求:我校所有專業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市均無選科要求,在非改革省份文理科兼招。
根據用人單位招聘需求,建議廣大考生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報考以下專業: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民航運輸服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該四個專業要求考生形象儀表尚佳,優秀考生身高要求可適當放寬。學前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專業要求:身體健康,四肢無殘缺,無傳染性疾病,無紋身,無色盲色弱,無口吃。請達不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就業困難。除此以外,其他所有專業均無特殊要求。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
第十五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志愿清”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若遇到同分情況,按語、數、外比較單科成績。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六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因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一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長沙南方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申請辦理。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獎、助、勤、減、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助體系,對于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崗位。鼓勵大學生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當地有關部門申請助學貸款,學校實施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學校還設立各類專業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二十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長沙南方職業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大學城含浦科教園長沙南方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410208
招生咨詢電話:0731-88120011
招生咨詢郵箱:71180509@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nfdx.net/
監督投訴電話:0731-8812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