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等,特制定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代碼:4152012822
學院全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院簡介:學院位于貴州省凱里市,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56年,是全國首批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全國旅游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基地、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單位、國家文化大數據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副理事長單位、貴州省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貴州省高等教育學會理事單位、貴州省示范性高職院校、貴州省職業教育典型案例優秀院校等。
學院風光秀麗,人文厚重,校園占地面積15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33.5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60萬余冊。現有教職工776人,其中專任教師680人、高級職稱教師212人、碩士博士研究生224人、州管專家8人。面向全國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8萬余人。學院秉承“格物精技,敬業樂群”之校訓,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發展戰略,著力創建“民族標桿,全省一流,全國知名”的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在貴州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委員會領導下,成立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全面領導學院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及錄取工作相關事宜。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處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務。
第六條 成立學院招生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貫徹落實,確保做到陽光招生、廉潔招生、規范招生,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5年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八條 校區專業安排
1.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就讀校區為丹寨萬達校區。
2.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審計專業第一學年就讀校區為丹寨萬達校區,第二、三學年為凱里市校區。
3.其他專業就讀校區為凱里市校區。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九條 符合2025年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考招生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第六章 錄取原則及要求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選考科目要求按省級招生部門發布的為準。
2.根據“專業優先”原則,以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先將進檔的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按各專業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第一專業志愿人數滿額就不考慮其他專業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專業志愿人數不夠,再按第二專業志愿中各專業投檔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再錄,以此類推。
3.外語考試類別:語種不限,學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語為英語。
4.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根據醫藥衛生類專業發展與職業前景,凡聾啞、肢體殘疾、傳染病、癲癇病史等考生謹慎報考;色盲、色弱考生不得報考。
(2)報考護理專業考生建議身高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3cm以上,低于要求考生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需慎重填報。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
(3)根據教育行業健康標準,報考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考生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聾啞、肢體殘疾、癲癇病史、重度抑郁等。
(4)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1.學費:工藝美術品設計專業4400元/年,其它專業3850元/年。
2.住宿費:凱里市校區1100元/年,丹寨萬達校區300元/年。
第十二條 獎助貸政策
1.國家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
(3)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3700元/年,具體資助標準由學院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可分為2-3檔。
(4)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3700元/年。
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
(1)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年。
(2)免(補助)學費,標準為專科(高職)3500元/年。
3.學院獎助學金:學校按照省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從學院學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資金用于學生資助。項目包括: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具體評定辦法和標準由學校確定。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金額20000元/年,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第八章 畢業、就業與升學
第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學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第十四條 實行雙向選擇就業,學校負責推薦就業,近幾年就業率90%以上。
第十五條 畢業當年可參加貴州省專科升本科(簡稱“專升本”)考試,升入貴州省本科院校學習。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如遇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貴州省凱里市校區(凱里市經濟開發區凱開大道1009號,郵編:556000);貴州省丹寨萬達校區(丹寨縣金鐘經濟開發區長興大道,郵編:557500)。
招生咨詢電話:0855-8585086、8365272、8366305
學院網址:https://www.qdnpt.edu.cn
電子郵箱:qdnzy128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