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
(代碼:4152010668)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校址: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學院路
郵政編碼:551700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在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進行。學校成立了由院長擔任組長、分管院領導擔任副組長、各學院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規章制度,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指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等具體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生源地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八條 錄取批次:本校錄取為本科批次。涉及藝術、體育、普通類本科、少數民族預科,具體時間根據各地考試招生主管部門錄取工作安排實施。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00%投檔。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原則為: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高考政策文件規定,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二條 在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錄取計劃有限的情況,學校將依據:普通類考生,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還同分,歷史類專業以語文單科成績排列對比,物理類專業以數學成績排列對比,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四條 在各省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經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調劑到其他生源較好省市錄取。
第十五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術科考試,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術科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條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的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根據各省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的對象必須是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預科不分專業,按物理組、歷史組兩大類錄取,一年后成績合格者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后進入大一學習。就讀地點黔南獨山貴州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
第十八條 少數民族雙語預科還需參加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少數民族語言測試且測試成績達到劃定的合格線。
第十九條 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公共外語課程均以英語進行教學,其他小語種考生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條 專業特殊要求:采礦工程、安全工程專業限招男生,其余各專業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5CM及以上。體育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不滿足本條件的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請慎重填報。
第二十一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國家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地質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制藥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智能采礦工程、采礦工程、安全工程、地質工程、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環境設計。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二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相應學位類別的學位證書。
第七章 復查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生資助政策:學校貫徹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建成了融“獎、助、貸、減、免、補、勤”等途徑為一體的資助保障體系。被我校錄取的學生若因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暫時交不起學費,可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入住手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此外,學校還設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學費和住宿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學院路
咨詢電話:0857-8331317
招生監督電話:0857-8331459
學校官網:https://www.gues.edu.cn/
招生網址https://www.gues.edu.cn/zs/
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