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符合投檔條件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非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征集志愿按缺額計劃的100%進行投檔,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二、無專業級差,無加試要求。 三、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四、上海市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院校專業組內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在同分情況下依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對達到院校專業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被所填專業錄取、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學生興趣及特長作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專業、機械電子工程(中德合作)專業、物流管理(中德合作)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2.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須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投檔成績折算辦法、同分處理規則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五、外省市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對其他省(市、區)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規則。 同分情況下依據各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規則。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專業、機械電子工程(中德合作)專業、物流管理(中德合作)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滿分按150分折算)。 2.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投擋原則按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發布的招生錄取文件執行,合成投檔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級招辦規定執行(無明確規定的省份學校統一按文化分+專業分作為合成投檔分),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專業統考成績、文化統考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滿分按150分折算)。 六、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