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安順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安順學院(中文名),ANSHUN UNIVERSITY(英文名),學校代碼:4152010667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地址: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學院路25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和制定普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作為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執行機構,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25年擬面向全國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少數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僅面向貴州省招生。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不設置本科預留計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招生政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作為招生中介。
第八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學校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第九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生源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0%以內,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條 學校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時,將不足部分的招生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
第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外)。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考生的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該批次無同分排序規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普通類考生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錄取控制線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藝術類專業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滿分×750)×50%。
第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錄取控制線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比較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體育類專業的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2+專業省級統考成績。
第十四條 少數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只招收貴州省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班按專業招生,入學后編入相應專業就讀;少數民族預科按歷史類、物理類招生,少數民族預科就讀地點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獨山校區(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預科班學習后按學校相關規定升轉到我校相應本科專業學習。
第十五條 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往屆畢業生與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第十七條 專業特殊要求
(一)學校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有外語語種限制外,其他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外語語種進行教學。
(二)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語考試;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總分的60%。
(三)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數學單科成績須達到該科總分的60%。
(四)體育教育專業要求男生凈身高達165CM、女生凈身高達158CM;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男生凈身高為170CM-185CM(含)、女生凈身高為160CM-175CM(含)。
第十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錄取體檢結論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的考生。
2.因生活不能自理導致不能獨立完成專業學習的考生。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心理學、食品質量與安全、農學、植物保護、藥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藝術設計學、材料物理等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工商管理、文化產業管理、土地資源管理等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等專業。
(三)患有下列疾病為不宜就讀的專業,考生謹慎報考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讀體育教育、環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農學、舞蹈學等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4.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讀材料物理、環境工程、地理信息科學、電子信息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農學、植物保護、應用心理學、測繪工程、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專業。
5.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環境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農學、應用心理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專業。
6.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英語、學前教育、音樂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藥學等專業。
7.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漢語言文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美術學、音樂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舞蹈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藥學等專業。
第五章 畢業文憑
第十九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安順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科門類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網及微信公眾平臺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校計劃財務處網站和《新生入學指南》上公布。
第二十二條 錄取新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學籍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在我校就讀期間,學習成績優異,表現優良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校內設的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安順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33245016
監督電話:(0851)33413024
通訊地址: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學院路25號
郵政編碼:561000
微信公眾號:安順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zjc10667)
電子郵箱:zjc10667@163.com
招生網址:http://zsgzw.a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