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學院202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湘 南 學 院
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湘南學院,英文名稱為“Xiangnan University”(縮寫為XNU)。
辦學地點:王仙校區(校本部)位于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號;北湖校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西路25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標識碼:4143010545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第三條 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學校畢業條件者,可準予畢業,由湘南學院頒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湘南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同時修滿輔修專業學位學分,符合《本科生輔修學士學位管理辦法》規定的,授予相應輔修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五條 學校現有辦學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有國家級“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國家級改革試點和特色專業3個,省級“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16個,省級改革試點和特色專業9個,省級重點建設學科和應用特色學科7個。
第六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體育單招(運動訓練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職高對口、少數民族預科班、楚怡工匠計劃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日常管理。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學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43個,除運動訓練面向全國招生外,其余專業面向全國28個省(區、市)招生(招生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實際、生源分布、就業情況和科學發展等綜合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科學、合理、規范編制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基本情況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制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 | 文理分科省份科類要求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文學與新聞學院 | 漢語言文學 (師范/非師范)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師范:4000 非師范:3800 |
網絡與新媒體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6000 |
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師范/非師范)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師范:4000 非師范:3800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3800 |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制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 | 文理分科省份科類要求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物理與電子電氣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900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4800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900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4800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師范/非師范)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師范:4000 非師范:3800 |
商務英語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3800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師范)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運動訓練 | 四年 | 體育單招 | 11200 |
音樂學院 | 音樂學(師范)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200 |
舞蹈學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8000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美術學(師范)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800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8000 |
環境設計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8000 |
教育科學與法學學院 | 社會工作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法學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年 | 政治 | 文史 | 4000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金融工程 | 四年 | 物理+不限 | 理工 | 4000 |
財務管理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旅游管理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供應鏈管理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4000 |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制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 | 文理分科省份科類要求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計算機與人工智能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900 |
物聯網工程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4800 |
人工智能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4800 |
化學與環境科學學院 | 生物技術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3800 |
應用化學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3800 |
環境生態工程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4800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 | 四年 | 化學 | 理工 | 7150 |
醫學影像檢驗與康復學院 | 醫學影像學 | 五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7150 |
醫學影像技術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500 |
針灸推拿學 | 五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史或理工 | 7150 |
康復治療學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500 |
醫學檢驗技術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500 |
藥學院 | 藥學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7150 |
臨床藥學 | 五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500 |
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 | 五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500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四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5500 |
臨床學院 | 臨床醫學 | 五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7150 |
口腔醫學 | 五年 | 物理+化學 | 理工 | 7150 |
第十二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高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或日語作為公共外語課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經湖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后,分發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通過官方渠道向社會公布。學校各類招生計劃均按規定進行編制、公布和調整。
第十四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相關政策及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的100%調檔。
第十七條 學校遵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加分政策。投檔成績排序、優惠加分和降分投檔等,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所有加分不適用運動訓練等不安排分省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八條 實行非平行志愿錄取的專業和類別,招生計劃優先滿足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專業和類別,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專業不服從調劑退檔,剩余計劃將按照上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錄取,文化成績要求、填報志愿安排、投檔規則、同分排序等按考生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執行,無統一規定的,按以下分類專業錄取規則執行,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分科類(專業組)依據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和體檢要求逐一擬錄專業。對所報專業均無法滿足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到同專業組下未錄滿的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分省分專業列計劃。學校認可各省(區、市)藝術專業統考成績,音樂學專業使用音樂類音樂教育方向(聲樂主項或器樂主項)統考成績;舞蹈學專業使用舞蹈類統考成績;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使用美術與設計類統考成績。
對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各?。▍^、市)對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分專業組按投檔成績結合專業志愿和體檢要求擇優錄取。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明確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的,學校按照相應規則錄取;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未明確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的,學校參照湖南省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專業的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 +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一位小數。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都達到各省(區、市)對應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明確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的,學校按照相應規則擇優進行招生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未明確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規則的,按體育專業成績排序錄取,若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時,再按語、數、外單科成績排序。
第二十條 學校運動訓練專業屬于體育單招類型,面向全國招生,由體育總局牽頭組織實施。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據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面向湖南省招收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職高對口生及少數民族預科生,志愿填報要求、資格審核和投檔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所有專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學校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錄取,部分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有明確要求,其中:
(一)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類疾病考生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二)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一類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的考生不能錄取到化學類、醫藥類專業。
(三)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二類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不能錄取到體育教育、生物技術及化學類、醫藥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
(四)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第三類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俗稱單色不可識別)的考生不能錄取到體育教育、生物技術、財務管理及化學類、醫藥類、計算機類專業。
(五)出于人才培養和未來職業發展考慮,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的考生請謹慎報考相關專業(本條款僅供考生參考,不作為拒錄條件)。
各招生專業體檢限制情況請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湘南學院2025年招生專業體檢要求》,考生應根據本人身體狀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選擇專業,對未按規定選擇專業而造成調劑、退檔或后續升學、就業困難的,責任自負。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方式繳納學雜費。學校執行湖南省發改委、教育廳和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按本章程公布的標準預收,其中學分學費入學后按實際所修學分多退少補;住宿費標準為1200元/年(四人間)、1000元/年(六人間),新生入學時按1200元預交,到校后以實際住宿情況進行結算;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按有關文件要求免繳學費及住宿費。各專業收費標準通過湘南學院計劃財務處網站(https://cwc.xnu.edu.cn)及新生入學須知等方式予以公布。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包括獎、貸、勤、助、免、補、減等多渠道的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有關資助政策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核。復查復核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 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可按程序申請轉專業,具體以學校公布的當年轉專業有關政策文件為準。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湘南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如遇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政策調整,按公布的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號湘南學院1號辦公樓四樓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政編碼:423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5-2653053、2653178
微信公眾號(視頻號)、抖音號:湘南學院招生辦
招生發布網址:https://zs.xnu.edu.cn
資助政策咨詢電話:0735-2653100
監督投訴電話:0735-265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