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師范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1.曲靖師范學院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云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為嚴格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曲靖師范學院章程》和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2.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每一名新生。
3.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全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名稱、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及學校地址
1.中文全稱:曲靖師范學院
2.英文全稱: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3.院校標識碼:4153010684
4.招生層次:學校具有招收本專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
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學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大道222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根據教育部、教育廳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成立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分管招生、教學工作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各學院院長組成,全面負責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對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進行復查。
7.組織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單獨招生考試和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并對考試安全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區、市)招辦。
8.履行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有關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11.招生監察部門按照有關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加強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全過程和結果監督。
第四章 招生范圍、招生計劃、調檔比例及收費標準
1.招生范圍:2025年學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重慶、陜西、甘肅、寧夏、新疆、云南26個省(區、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數民族考生。
2.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全日制普通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學校無預留計劃。
3.調檔比例: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并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4.收費標準:學費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發改價格【2025】348號)文件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其中,歷史學、文學、教育學類專業為4200元/生/學年,體育學類、法學、管理學、經濟學類專業為4500元/生/學年,工學、理學類專業為5000元/生/學年(其中,專業綜合評價結果B的化學、生物科學專業為5500元/生/學年),音樂舞蹈、美術書法類專業為8500元/生/學年,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為9000元/生/學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為9500元/生/學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學費是將四個標準學年學費總額分配到四年應修讀總學分上,計算出每學分的收費標準,學生按每學期修讀學分計算收費,并實行彈性學制,本科彈性學制3-8年,專升本彈性學制2-4年。在學生修讀期間,如果學生無重修、無超培養方案多修學分等情況,學分制學費總額與學年學費總額相等。住宿費根據云南省計委、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聯發的(云計收費[2002]799號)文件規定,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為:6人間800元/生/學年,8人間450元/生/學年,住宿費根據你選住的宿舍按標準計算,在入住后收取費用。
第五章 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1.學校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每一位合格考生,各招生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對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2.“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普通類專業錄取首先按照考生投檔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填寫的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無分數級差。具體錄取方式為:在同一投檔批次的科類(專業組)內,按照考生投檔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時,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依此類推直至錄取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則將服從專業調劑考生調劑錄取到該科類(專業組)其他缺檔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則按照各省(區、市)招辦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具體錄取排序規則如下: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根據考生文化課實考成績(不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出先后順序。文化課實考成績(不含照顧加分)仍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3.藝術類、體育類各招生專業統一使用各招生省(區、市)統考(聯考)專業測試合格成績且考生文化成績達到各省(區、市)相應批次分數控制線。
4.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書法學專業的錄取規則是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區、市)相應批次分數控制線,按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加分)排序擇優錄取,排序中出現計算結果相同時,則按照各省(區、市)招辦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具體錄取排序規則如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出先后順序;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考試要求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文件為準。
5.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錄取規則是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區、市)相應批次分數控制線,按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按文化總成績x50%+專業成績x2.5x50%排序擇優錄取,排序中出現計算結果相同時,則按照各省(區、市)招辦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具體錄取排序規則如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出先后順序;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考試要求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文件為準。
6.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規則是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區、市)相應批次分數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排序中出現計算結果相同時,則按照各省(區、市)招辦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具體錄取排序規則如下:按文化成績總分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考試要求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文件為準。
7.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在及格以上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校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日語、泰語和越南語。
8.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符合行業標準。
9.我校的“專升本”、“預科升學”“ 職教高考”的錄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
10.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預科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少數民族預科招生政策。
11.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要求和曲靖師范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12.錄取的學生名單在各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網絡媒體上公布的同時,學校也將錄取名單、各專業最高分、最低分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第六章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有意向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必須認真閱讀《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辦法》,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體檢標準的考生,將無法申請教師資格證。新生入學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體檢不合格且不能在校繼續就讀的學生作退檔處理。
第七章 入學復查
1.凡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持錄取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等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于報到截止日期前向所屬學院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錄取標準對其進行資格復查(含體檢和藝術類、體育類學生專業復測),復查不合格或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者,由學校按具體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3.“專升本”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專科畢業證書、身份證及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報到(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專科畢業當年8月31日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
4.“第二學士學位”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身份證及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報到。
第八章 助學體系
學校堅持“兜底線惠民生、多舉措促發展”的工作思路,踐行“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莊嚴承諾,嚴格落實精準資助政策,不斷創新獎助方式。已構建起獎、勤、助、貸、補、免、償全方位資助,學校、資助管理部門、學院、班級多級聯動、同向發力的資助育人體系,形成了“國家資助”“學校資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四位一體的發展型資助工作格局。
第九章 畢業證、學位證頒發
修業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曲靖師范學院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章 學校網址及聯系方式
1.學校網址:https://www.qjnu.edu.cn
2.報考咨詢網址:https://zs.qjnu.edu.cn
3.報考咨詢電話:0874-8998692(兼傳真)、8998691
4.助學咨詢電話:0874-8998686
5.郵編:655011
6.通訊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江大道222號。
第十一章 附則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曲靖師范學院教務處(招生辦)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沖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2.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網站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3.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曲靖師范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曲靖師范學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