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校有關本科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
四、學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
五、學校基本概況: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是我國最早建立的以培養職業教育師資為主要任務的師范大學,成立于1979年,隸屬于原國家勞動部;2000年,轉制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為主;2010年,更名為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是教育部與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構建了本碩博全層次人才培養體系,設有教育學、工學、理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7個學科門類,開設52個本科專業,其中機械工程、教育學入選天津市一流學科,21個專業獲評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形成“職教師資+應用型人才”雙軌培養格局。
建校46年來,為國家培養了8萬余名高素質職教師資和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其中4萬余名畢業生在全國6000余所職業院校任教,從教率居全國同類院校之首,8000余名優秀畢業生成為全國和省市模范教師、優秀教師、教學名師、技能大師、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出國家級技能大師徐國勝、全國最美教師李建國、全國教書育人楷模翟津等一批全國影響力人才,部分畢業生在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等院校工程實訓中心任教,教育部授予“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人社部授予“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招生計劃
1.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面向全國31個?。ㄗ灾螀^、直轄市)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還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學??傆媱澋?%,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堅持集體決議,質量優先、公平公正原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報考生源狀況,適當使用。
第七條 我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執行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本科各專業每位學生學費標準為:文科類(不含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4400元/學年,理工外語類專業5400元/學年,藝術類(設計學類)12000元/學年,藝術類(音樂與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學類)專業15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22000元/學年;軟件工程專業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示范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
住宿費標準:我校本科生宿舍為5至6人間,每位學生住宿費為700至1000元/學年;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調配安排,依據實際住宿情況收費。
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5年新生入學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投檔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次類推。
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對同一科類、同一投檔單位、相應批次的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同一科類、同一投檔單位內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相應專業或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條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投檔成績相同時,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其他省份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條件再相同,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四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5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五條 面向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技工院校和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單獨招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5年單獨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 面向天津市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改革試點招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5年面向天津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開展招生改革試點簡章》。
第十七條 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保送生錄取規則詳見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5年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保送生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 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除英語之外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二十條 學校在接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一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校部分專業以“雙證書”培養為特色,學校為學生提供技能培訓,培訓費用400至6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學校開辟“綠色通道”,建有完善的“獎、助、貸、緩、勤、減、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減免學費、臨時困難資助、社會資助、就業幫扶等多種幫困措施為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為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早餐雞蛋和午晚餐主食、營養湯。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管理辦法(修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學生學則(修訂)》《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聯合培養錄取學生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咨詢與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400-022-9678
學校網址:https://www.tute.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b.tute.edu.cn
E-mail:tutezsb@tute.edu.cn
監督電話:022-88181513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310號 郵編: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