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現代化工職業學院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金山區龍勝路1097號 |
三、辦學層次 | □本科 ■專科(高等職業學院) □專科(高等專科學校)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現代化工職業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現代化工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紀檢監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教育部高等職業教育設置和備案審批結果為準。 (二)各專業招生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 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 無 |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二)應用化工技術、分析檢驗技術、高分子材料智造技術、現代物流管理、化工安全技術、新能源材料應用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等專業色弱、色盲者不可報考。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高考)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首輪平行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按當地確定的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 (2)對進檔考生,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并符合我校提檔要求,但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綜合情況作調劑錄取。 (5)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考生同分,則依次、逐項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二、首輪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征集平行志愿考生,按我校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當地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不高于800元。(滬價費〔2003〕56號) |
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助學金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本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31583337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s://spa.jsedu.sh.cn/ 招生網:https://spa.jsedu.sh.cn/zsw/main.htm 咨詢電話:021-31583338、31153529 (周一至周四:8:30--16:00,周五:8:30--15:00) |
十六、其他須知 | 本章程由上海現代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