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理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依法治招,維護本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結合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校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及監督下依法開展,由學校招生處具體實施。
第二章 學?;厩闆r
第三條 學校名稱:云南理工職業學院
第四條 英文名稱:Yunnan Polytexhnic College,英文縮寫:YPC
第五條 學校代碼:4153014675
第六條 辦學地點:云南省昆明市安寧職教園區麒麟路19號
第七條 院校性質:營利性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辦學定位:立足云南,面向全國,服務"一帶一路"倡議;堅持專業設置與人才培養為地方經濟發展、產業升級轉型服務;建設以新工科專業為引領、理工科專業為主、其他專業協調發展的專業結構;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職教辦學路徑;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綜合素質高、實踐能力強、專業基礎扎實的技術技能型人才;將學校建設成為省內一流、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 學歷證書的頒發:學生修完教學計劃內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備案的云南理工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飘厴I證書,國家承認學歷,享受國家普通高校畢業生待遇。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各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執行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及規定,集體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策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監督檢查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向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報送備案。本校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學校負責,省級主管部門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 報考本??忌仨殔⒓尤珖胀ǜ叩葘W校招生統一考試。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體檢復查工作,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各類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對于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本校原則上同意執行。
第十八條 本校提檔比例按照所在省的招生政策執行。根據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次順序。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時,根據考生文化課實考成績(不含照顧加分,下同)從高到低排序。文化課實考成績仍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十九條 普通類錄取規則: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設專業“級差”。對相同專業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缺額專業錄取;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體育類錄取規則: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分別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相應的體育類??其浫∽畹涂刂品謹稻€,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根據考生填報院校(專業)的綜合排序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次順序。考生綜合排序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各類別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各?。ㄗ灾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及學籍,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學生退回原高考報名學校和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通過本校官網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35個,具體為: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電梯工程技術、機電設備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大數據技術、軟件技術、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審計、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運營、新能源汽車技術、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電力儲能應用技術、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光伏工程技術、風力發電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測量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建筑消防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旅游管理、學前教育、烹飪工藝與營養、運動訓練、休閑體育。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備案審批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云南省教育廳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的最新學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黨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了獎、助、貸、減、免、補、勤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通過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及校級獎助學金等項目,激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成長成才。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免、補”學生資助保障體系,特別優秀的學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年);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參評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省政府勵志獎學金(4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可參評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200元/年;二等助學金:32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茋抑鷮W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二十八條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退役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本??粕?/span>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九條 應往屆專科畢業生參軍入伍,政府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6000元;學生從學校所在地批準入伍后,學校所在地政府還將在義務兵服役期間每年給予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以學校所在地政府實際發放標準為準。
第三十條 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辦理,貸款額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三十一條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畢業生畢業后3年內到云南省25個邊境縣和迪慶州3個縣轄區內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就業、自愿服務3年以上的,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第三十二條 學校設置了臨時困難補助,幫助遭受突發自然災害影響或本人突患重大疾病、家庭突發變故等特殊情況而出現家庭經濟臨時困難的在校學生順利渡過難關。學校還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以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圖書管理助理和學校公共服務等為主的勤工助學崗位,用于改善其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三十三條 學校實施招生錄取“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自覺接受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考生和社會的監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招生。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招生處負責解釋。
第十章 學校聯系方式
第三十六條 招生咨詢電話:0871-68314776
監督舉報電話:0871-68677607
第三十七條 傳真:0871-68677667
第三十八條 郵編:650304
第三十九條 學校網站:http://www.ynlg.com
第四十條 學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職教園區麒麟路19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招生官網向社會發布。
第四十二條 被錄取新生,必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憑有關證明,提前向學校申請延期報到。逾期不報到且未請假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四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體格復檢和入學資格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經調查屬實,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