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財經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貴州財經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貴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貴州財經職業學院202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財經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4734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
學院簡介:貴州財經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由貴州省教育廳主管、貴州省財政廳協管。是全球工匠聯盟(亞太區)委員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教育部職業教育信息化標桿學校、教育部學生綜合素質訓練基地、教育部第一批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立項學校、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全國首批《數字化會計教育認定(DAEC)項目》標桿校認定單位、全國會計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常務副理事長單位、數智(大數據)賦能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理事長單位、智慧物流與供應鏈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理事單位、“一帶一路”高校聯盟職教分盟、貴州財經職業教育集團牽頭單位、貴州省教育國際交流協會會員單位、貴州職教美術聯盟成員單位等。
學院位于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占地面積549畝,目前,已完成14.7萬平方米的建設,投入2032萬元建設了智慧校園及校園安防系統等信息化項目。
學院堅持“小而精、專而特”的辦學思路,現有招生專業16個,構建以數字財經專業群為主體、智慧商貿專業群為骨干,財政金融系、統計與信息系、人文藝術系三系專業為支撐的“一主體一骨干三融合”專業(群)架構,獲省級及以上獎項470余項(其中,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金獎1項、銅獎1項,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1項、三等獎5項,一帶一路”暨金磚國家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2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8項;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教學能力比賽一等獎1項)。是貴州職業教育服務現代商貿、會展服務兩個產業鏈專業建設的牽頭院校,年承接財政類等各類培訓近5000人次。學院擁有館藏紙質圖書25.07萬冊、數字圖書資源13.67萬冊。
現有專任教師276人,副高及以上職稱37人,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125人,雙師素質185人;有“名師工作室”1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1個。
學院先后與華為、京東、浪潮等一批行業頭部企業共建8個產業學院;與用友、美團、普華永道等20余家行業企業共建9個企業實踐共享平臺、12門課程數字化教學資源庫、4個賽訓融合資源庫;投入1.5億元,建成了智能財務共享中心、財經文化體驗館、新商科智慧學習工場、黔匠工坊等52個校內實訓基地,實訓工位數3000余個。現有國家級職業教育示范性虛擬仿真實訓基地1個、省級創新創業教育基地項目1個、省級精品課程2個、省級示范專業1個、省級數字化校園項目1個,獲全國第七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優秀組織獎1項。
學院本著“以德修身、以技立業、服務基層”的辦學理念和“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發展戰略,堅持“明德至善·誠信至上”的校訓,秉承“家國情懷·擔當奉獻”的新時代學院精神,樹牢“貴”字大理念,擦亮“財”字金招牌,做實“職”字新類型,心系財政、感恩奮進,致力為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培養更多“講政治、守誠信、精技能、記鄉愁”的基層高素質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負責學院招生錄取工作。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常設機構,設在學院招生就業辦,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具體負責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5年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各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高職(專科)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八條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詳見各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高職(專科)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
(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對參加普通高考并填報我院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我院投檔線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的高考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全國統一的文化課考試生源省高職(專科)分數線、專業成績必須達到生源省聯考專業高職(專科)合格線,雙上線后以“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對進檔考生不設專業分數級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錄取結果將通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公布。
(六)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七)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新生入學后經三個月復查期滿,方可取得正式學籍,進入教育部高職高專電子注冊網。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條 (一)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二)獎勵及資助政策
根據國家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可通過助、勤、減、免、補等方式,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一條 獎學金情況:
1.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生;
3.學院獎學金:一等獎2000元/年/生、二等獎1500元/年/生、三等獎1000元/年/生;特別獎學金,500元/年/生。
第十二條 助學金情況:根據國家政策,可申請相應助學金。
1.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生;
2.國家助學金:2500-5000元/年/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3700元/年/生;
3.筑夢獎學金:4000元/年/生;
4.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其中高職(專科)資助標準為:專項助學金1000 元/年/生,免(補助)學費3500 元/年/生;
5.國家助學貸款:最高不超過 20000元/年/生;
6.貴州省大學生入伍獎勵金:專科畢業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高校新生4000元。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職業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貴州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及聯系方式:貴州財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
聯系電話:0851-86807971
學院微信公眾號:gzcjzyxy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