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二、院校國標碼 | 50559 |
三、校址 | 杭州灣校區:寧波市前灣新區金慈路316號; 寧波校區:寧波市江北區環城北路西段625號。 全日制專科新生在杭州灣校區就讀。 |
四、層次 | □本科 ?專科 |
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 證書 種類 | 我校學生經過學習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養要求,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4年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是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學校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計劃調整: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語語種要求: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 (三)統一高考招生實行專業平行錄取,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單獨考試招生實行專業平行錄取,根據省教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四)學校認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規定提檔、錄取。 (五)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專業18000元/年, 音樂表演、產品藝術設計、書畫藝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9000元/年, 學前教育、早期教育、新聞采編與制作專業6900元/年 體育教育、音樂教育、現代文秘、應用英語、傳播與策劃、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社會體育專業6000元/年 |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學年 |
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制,學校設立各類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順利入學。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15867205514。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網址:https://www.nbei.net 招生網址:https://zsw.nbei.net 聯系電話:0574-87200222;87212325 |
十七、其他須知 |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