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一、院校全稱 |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二、院校國標碼 | 50559 |
三、校址 | 杭州灣校區,寧波市杭州灣新區金慈路316號; 寧波校區,寧波市江北區環城北路西段625號。 全日制專科新生在杭州灣校區。 |
四、層次 | □本科 ?專科 |
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證書 種類 | 我校學生經過學習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養要求,頒發由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3年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是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學校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計劃調整: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語語種要求: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三)統一高考招生實行專業平行錄取,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單獨考試招生實行專業平行錄取,根據省教考試院提供的生源情況,由學校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四)學校認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規定提檔、錄取。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專業18000元/年,音樂表演專業9000元/年,產品藝術設計專業9000元/年,書畫藝術專業9000元/年,學前教育專業6900元/年,早期教育專業6900元/年,其它專業6000元/年(各專業學費詳見學校招生網) |
住宿費標準 | 1200元/學年 |
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制,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順利入學。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15867205514。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網:https://zsw.nbei.net 電話:0574-87200222 |
十七、其他須知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