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順利進行,提高我院生源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二條 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Hainan Health Management College),國標代碼:4146014639。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高校。辦學層次:高職專科。招生類型:普通全日制。主管部門:海南省教育廳。辦學地址:澄邁校區(位于海南省澄邁縣文化北路1號)。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三條 如果個別專業在征集志愿后仍生源不足,則根據生源省份有關規定,將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錄取。
第四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負責領導和管理招生工作。具體招生工作由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組,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同時設立招生監督電話0898-32115005和舉報郵箱412926179@qq.com,接受上級部門及社會監督。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院認可各省加分政策,錄取時考生成績以投檔分為準。
第七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八條 我院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提檔比例,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九條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當投檔分數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條 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區、市),按照我院在該省市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該省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錄取規定錄取。
第十一條 各招生專業均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入學后,學院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
第十二條 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完成全部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錄取之后,隨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省(市區)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發布高考錄取信息,或登錄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http://zsw.hainhmc.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條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原件和相關檔案等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院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及有關證明向學院學工處請假,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其學籍。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半年后,成績特別優秀,符合相關文件中轉專業的基本條件,可經本人申請、考核合格,學院審核同意后,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十七條 學生完成學院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八條 學院設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提供資助,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全力解決學生就讀期間經濟困難問題。具體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院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費標準對普通專科學生收費,具體如下:
序號 | 系部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元/學年) |
1 | 健康管理與促進系 | 520801 | 健康管理 | 11800 |
2 | 520601 | 康復治療技術 | 11800 |
3 | 520417 | 中醫養生保健 | 10800 |
4 | 520507 | 醫學美容技術 | 10800 |
5 | 健康照護系 | 520201 | 護理 | 12800 |
6 | 520802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0800 |
7 | 520803 | 老年保健與管理 | 9800 |
8 | 食品藥學系 | 4901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10800 |
9 | 490104 | 食品檢驗檢測技術 | 10800 |
10 | 490214 | 醫療器械經營與服務 | 11800 |
11 | 520301 | 藥學 | 11800 |
12 | 520410 | 中藥學 | 11800 |
13 | 醫學信息工程系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800 |
14 | 510203 | 軟件技術 | 10800 |
15 | 510206 | 云計算技術應用 (數字醫療技術) | 10800 |
16 | 公共課教學部 | 590101 | 社會工作 | 10800 |
17 | 590301 |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 | 9800 |
18 | 540101 | 旅游管理(健康旅游) | 9800 |
注:收費標準,以海南省物價部門審定價格為準。具體專業以海南省教育廳實際公布為準。
第二十條 針對需要辦理退費的考生,按《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學退費辦法》(海南省教育廳瓊教計[2008]158號)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地址:海南省澄邁縣文化北路1號
聯系部門: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898)32115011 32115022
傳真號碼:(0898)32115011
監督電話:(0898)32115005
E-mail: hainhmc@163.com
網址:hainhmc.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我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海南健康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