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省劃定的錄取分數線;
3.外語應試語種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二)對進檔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予以退檔處理。
(三)藝術類專業根據教育部及相關省招生主管部門要求,采用省統考成績。
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招收美術類考生,錄取原則:依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規則,以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招收音樂類(聲樂方向)考生,錄取原則:依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規則,以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對口類專業錄取按照當年考試成績分專業類別,由省教育考試院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學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線上平行投檔,學校擇優錄取。
(五)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經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已計入高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原則上予以認可,并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提檔錄取。
第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所交學費不予退還。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
學校嚴格按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理工類4200元,文科類3700元,藝術類6000元;住宿標準暫定:8人間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獎勵及資助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三好學生標兵、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500元、1200元、900元和600元(學生干部可上調100元)。學校獎學金與國家獎學金可同時享受榮譽,不能同時獲得。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300元。校內助學金為每生每年1000元,原則上與國家助學金不兼得。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勤工助學崗位分固定崗和臨時崗,固定崗位工資標準是300元/月;臨時崗位工資分別為50元/天、12元/時。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河南地礦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371-56189111、56189222、56189333
監督電話:0371-56189066
學校網址:www.hagmc.edu.cn
第二十二條 聲明
河南地礦職業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