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確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招生行為規范,確保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政府批準設立,通過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代碼:4152014579
學校地址:貴州省福泉市金雞山東路10號
學校簡介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是2016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高等職業院校,坐落在貴州歷史文化名城福泉市灑金河畔,占地面積660畝,建筑面積19萬平方米。學校秉承“感恩、陽光、嚴謹、責任”的校訓,立足黔南,面向貴州,輻射西南,致力于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校環境優美,形成了以現代化工為特色,醫美、護理、汽車、財管、信息、建筑為為支撐的專業建設結構,擁有現代化的教學設施和實訓基地,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質量優異,畢業生就業率高,深受社會好評,是家長樂送、學生樂學、教師樂教、企業樂用的“快樂校園”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處,主要負責日常招生工作事務。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黨委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查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貫徹落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確保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專業
第五條 根據學校現有辦學條件、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本著服務地方經濟,培養社會急需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的原則,編制專業招生計劃。我校2025年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目錄,招生專業23個。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六條 面向全國招收2025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
第七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錄取遵循專業優先原則,各專業錄取人數可視情況進行調整;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三科成績均相同時,全部錄取;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志愿填報模式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三科成績均相同時,全部錄取。
第九條 加分或降分及投檔政策按各省(市、區)制定的政策執行。
第十條 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
第十一條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最終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方式。
第十四條 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登記、學校公示后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七章 獎學金及貧困生資助體系
第十六條 學校對貧困生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專項資助基金等進行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國家政策進行資助。
第八章 學歷證書發放
第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是我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據,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詢地址:貴州福泉金雞山東路10號
郵政編碼:550500
聯系部門: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854-7012345 7025555
招生服務監督電話:18585167850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在我校招生網站上予以公布。
網址:http://www.gzyyxy.com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