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確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招生行為規范,確保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政府批準設立,通過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代碼:4152014579
學院地址:貴州省福泉市金雞山東路10號
學院簡介
學院坐落于貴州歷史文化名城福泉市灑金河畔,環境優美、設施先進、管理規范、特色鮮明,是家長樂送、學生樂學、教師樂教、企業樂用的“快樂校園”
學院教學、生活設施齊全。學院從打造鮮花校園建設入手,建成了銀杏大道、楊梅園、桂花壇、桃園,種植了大量芙蓉、杜鵑、玫瑰等植物,四季成蔭、鮮花盛開,風景如畫,是廣大學生學習成長的理想場所。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400余人,其中副高級以上職稱教師和“雙師雙能型” 占比16%以上。
學院實行開門辦學,走產學研結合的道路,與希望集團、上海大眾、貴陽吉利、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貴州范圍內10余家二甲及以上醫院等60多家明星企業簽訂校企合作協議,建立實訓就業基地,共同培養學生,為學生實習和高質量就業提供了廣闊平臺。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執行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處,主要負責日常招生工作事務。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黨委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查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貫徹落實,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確保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專業
第五條 根據學院現有辦學條件和各地生源情況,本著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培養社會急需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原則,編制專業招生計劃。我院2024年分專業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目錄,招生專業23個。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六條 面向全國招收2024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
第七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錄取期間本著充分利用招生計劃的原則,在總計劃數不變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門計劃調整要求調整專業(科類)計劃。
第九條 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錄取遵循專業優先原則,各專業錄取人數可視情況進行調整;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三科成績均相同時,全部錄取。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志愿填報模式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三科成績均相同時,全部錄取。
第十條 執行各省(市、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檔政策。
第十一條 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
第十二條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最終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新生報到后,學院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方式。
第十五條 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執行標準。
第七章 獎學金及貧困生資助體系
第十七條 學院對貧困生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專項資助基金等進行資助,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國家政策進行資助。
第八章 學歷證書發放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是我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據,由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詢地址:貴州福泉金雞山東路10號
郵政編碼:550500
聯系部門:貴州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854-7012345 7025555
招生服務監督電話:18585167850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在我院招生網站上予以公布。
網址:http://www.gzyy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