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 省級招辦按本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本校的生源按當地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本校根據各省份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級招辦要求執行。 2.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3.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如遇同分,按省級招辦的投檔位次(同分排位)排序,無投檔位次(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4. 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如遇同分,按省級招辦的投檔位次(同分排位)排序,無投檔位次(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次比較專業統考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 5. 對進檔考生,若所填專業志愿均未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可將其隨機調劑至本校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予以退檔。 二、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剩余招生計劃數進行征集志愿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本??梢詫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內蒙古專業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五、“高本貫通”專業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方具備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