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商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貴州商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特制定貴州商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商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貴州商學院
學校代碼:4152011731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陽市白云區麥架鎮二十六大道1號
學校簡介:貴州商學院沿于1947年的“貴陽市尚信高級會計職業學校”,是貴州商科教育的發祥地。1952年,貴州省人民政府在此基礎上,整合商科教育資源組建“貴州省貿易中等技術學校”;1961年與貴州省糧食學校合并成立“貴州省商業學校”,開啟了貴州公辦商科教育的先河;1987年升格為“貴州商業專科學校”;1993年更名為“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為“貴州商學院”;2018年,貴州省人民政府將學校由省商務廳劃轉省教育廳管理,同年成為貴州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型發展試點單位;2019年,學校順利通過學士學位授權單位評估;2022年,獲批成為貴州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高校。2023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同年,經貴州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批準,我校增列為碩士學位立項建設單位。學校教學科研設施設備先進,圖書資源充足,生態環境優美、紅色文化濃郁,師生學習生活環境舒適優美。
學校以商為名,因商而建,依商而興,始終以培養應用型人才、服務地方經濟與行業發展為己任。建校以來,秉承“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校訓,扎根貴州大地辦學,培養了10萬多名商科英才,被譽為“黔商搖籃”,為貴州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學校聚焦應用型人才培養,持續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學校館藏紙質圖書124.2萬冊,電子圖書137.92萬冊。設有12個教學單位,35個本科專業(含1個合作辦學專業),涵蓋管理學、經濟學、工學、藝術學、文學、法學6個學科門類,面向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本科生。獲批貴州省一流本科專業7個,其中,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自2018年以來在《中國大學及學科專業評價報告》中一直排在全國前20位。現有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1項,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1門,國家級就業創業“金課”1門,省級“金課”(一流課程)60門;獲得全國高校思政課教學展示活動一等獎1項、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6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4項;獲批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87項,省級教改項目83項;學生在學科競賽中榮獲國家級獎項459項、省級獎項1725項。
學校堅持人才強校戰略,現有學生12000余人,教職工836人,其中專任教師616人、外聘教師154人,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任教師276人。柔性引進中國工程院院士和領軍人才各1人、拔尖人才3人,擁有高層次創新型(千層次)人才2人、優秀青年人才9人、博士179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1人,省級教學團隊4個,省級“金師”(教學名師)8人。學校聚焦貴州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重點平臺的人才支撐需求,圍繞大數據、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和方向積極探索,通過柔引陳鯨院士團隊,籌建貴州省數字經濟與商務數據智能分析重點實驗室,柔引一批高水平拔尖人才,積極構建5大科研團隊,為學校改革發展注入新活力,為培養既有創新精神又有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做好人才儲備,并出臺一系列人才“引培用留”激勵政策,推動學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學習借鑒先進辦學理念,強化交流合作。與澳大利亞悉尼國際管理學院合作舉辦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與瑞士西北大學、武漢理工大學等30余所國內外高校簽訂合作備忘錄,搭建校際交流平臺。組織交換生出國(境)交換學習、管理干部和教師赴國(境)外進行交流學習,涵蓋美國、英國、愛爾蘭、瑞士、德國、俄羅斯、新加坡等國家和港澳臺地區,接待美國蒙賽羅大學、澳大利亞悉尼國際管理學院等國外高校代表團來校交流訪問。學校以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活動為契機,主辦、承辦、協辦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活動50余項,參與師生5000余人次,國際交流水平不斷提升。
學校積極服務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堅定不移圍繞“四新”主攻“四化”主戰略、建設“四區一高地”主定位,按照省政府“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深入實施理工科強化行動,聚焦“六大產業基地”“富礦精開”“東數西算”等重點領域,深化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改革,為加快建設特色教育強省、科技強省貢獻智慧和力量。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定地方性、應用型辦學定位,以建設高水平新型商科大學為目標,以高質量發展統籌學校發展全局,面向現代服務業和商業數字化,努力培養符合新時代要求,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專業基礎實、實踐能力強,具備商業頭腦、創造活力、擔當精神、實干作風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貴州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持,為譜寫經濟興、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作出新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及招生考試院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執行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工作組,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嚴禁徇私舞弊,對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按教育部第33號令和第36號令嚴肅查處。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招收普通本科分專業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布的2025年高考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報名條件
第七條 考生根據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查詢填報志愿。藝術類考生參加所在省份普通高考藝術類統考并上線的考生,可填報貴州商學院藝術類相關專業。
第八條 除商務英語專業限制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以外,其他專業均無外語語種限制,進校后學校提供英語和日語教學。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采取全英文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投檔比例為100%。
第十條 專業錄取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志愿優先”原則。所有進檔考生按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隊列,每個隊列內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專業計劃數錄取。?若某專業第一志愿未錄滿,則依次從第二、第三等志愿及服從調劑的考生中補錄,直至滿額。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已滿額,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調劑專業由我校自主確定;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辦法: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 藝術類考生術科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貴州省內藝術類考生,學校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文化成績依然相同再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貴州省外藝術類考生,嚴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對藝術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10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人/年;學校另設有校級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六條 學校錄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同時,學校圍繞“獎、貸、助、勤、補”等多元一體的資助體系,積極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商學院相應層次的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相應學科門類學位證書。
貴州商學院與澳大利亞悉尼國際管理學院合作舉辦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學生由雙方共同培養,雙方共同制定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共同授課。本項目學制四年,采取“4+0”培養模式,項目學生達到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頒發貴州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九章 體檢要求
第十八條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
2.惡性腫瘤、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
4.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九條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錄取考生須按時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經查實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貴州商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51—84874637
傳真:0851-84872056
紀檢監察電話:0851—84602915
學校網址:http://www.gzcc.edu.cn
學校地址:貴陽市白云區二十六大道1號
學校郵編:5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