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美大學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集美大學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集美大學(學校標識碼4135010390)。集美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18年創辦,地處福建省廈門市,是福建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是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自然資源部與福建省、福建省與廈門市共建高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是碩士推免生資格單位,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含休學、保留學籍),累計在校學習時間最長為6年,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服役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
學生在集美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由集美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集美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以及研究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集美大學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考試工作監督小組,建立和完善招生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集美大學在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學科發展規劃,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況,編制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當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分省計劃安排請查閱集美大學招生網(http://zsb.jmu.edu.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志愿填報手冊。
第八條 錄取期間,未完成的計劃將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堅持集體議事的原則,優先投放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集美大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一、集美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一)航海類專業
參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的國家標準,集美大學提前批的航海技術專業的視力和色覺要求為:雙眼裸視力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0.6)及以上,無色盲色弱;身高要求為:160cm及以上。提前批的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的視力和色覺要求為:雙眼裸視力4.6(0.4)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6(0.4)及以上,無色盲;身高要求為:155cm及以上。
以上專業學生若畢業從事海船船員工作,考證及工作前須符合《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相關要求,航海技術專業視力要求為: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視力要求與錄取要求一致。
(二)其他專業
根據我校專業學習特點,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有動物科學、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體育教育、學前教育、環境工程。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交通運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應用物理學。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會計學、數字經濟、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應急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程管理。
綜合考慮學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未來工作崗位需要,水生動物醫學專業、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不建議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考生報考;智慧交通專業不建議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考生報考,請考生慎重填報。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體檢復查。復查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確認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第十二條 專業調配原則
一、學校采用“分數優先”的方式調配,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調配,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至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專業調劑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二、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配,按“分數優先”方式進行。
三、學校原則上認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分政策,以考生的投檔成績為預錄取調配依據。對進檔考生,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調配,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四、考生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我校不分省計劃。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
學校認可招生省份相應專業類別省級統考成績,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綜合分折算規則和投檔原則。在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學校參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仍相同的,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
一、集美大學體育類統招專業僅面向福建省招生,從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福建省體育類省定控制線的進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集美大學體育類單招專業(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招生,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和學校當年的體育單招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五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
一、生源限定為集美大學當年安排有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的省份,且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成績要求按教育部和相關省份的規定執行。
二、錄取的預科學生需在集美大學師范學院進行一年預科階段學習,集美大學將根據學生在預科階段考核的綜合成績,結合學生預轉本志愿填報情況及集美大學擬定的預轉本招生專業和計劃確定其本科學習專業,并轉入相關學院學習。
第十六條 集美大學安排在各省提前批的海上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是培養從事海上航運工作專門人才的專業。由于工作性質特殊,上述海上專業不適宜女生報考。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
一、集美大學以英語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學校各專業培養方案均要求雙語教學課程,雙語教學為英語授課;部分專業還開設專業英語課程。
二、英語類專業(英語、翻譯)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余招生專業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第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自愿申請轉專業,具體實施細則按照集美大學本科生轉專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和環境設計):864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5460元/生·學年,三、四年級13000/生·學年;其他本科專業:5460元/生·學年。
二、在集美大學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5040元/生·學年;在其它預科培養學校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參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預科培養學校學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住宿費標準
集美大學統一安排學生宿舍(不含留學生公寓),宿舍類型包括四人間公寓、六人間公寓、八人間公寓、四人間普通宿舍、六人間普通宿舍和八人間普通宿舍等,所有宿舍均已安裝空調。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為550元/生·學年至1300元/生·學年。
以上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集美大學收費管理辦法》(集大財〔2024〕17號)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國家獎、助政策
國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學生;施行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的國家助學貸款;設立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困難學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集美大學獎、助體系
集美大學設立專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如精神文明獎、科研成果獎、學習進步獎、勞動實踐獎等)和企業、社會團體捐資設立的獎學金,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
集美大學實行“綠色通道”入學制度,建立了由國家撥款、學校出資為主,社會捐贈為重要補充的“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代償、就業補助、基層就業與自主創業獎勵、醫療保險”等“九位一體”資助保障體系,以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集美大學沒有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學校網址:http://www.jm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92-6181301;
招生監督電話:0592-6181580;
傳 真:0592-6185889;
電子郵箱:zs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