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工業大學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二)英文名稱: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三)學校校址:
新城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號
金川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
準格爾校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大路新區
鄂爾多斯校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建校區)
(四)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
(五)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七)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種類: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二、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內蒙古工業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領導內蒙古工業大學的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三、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一)招生原則: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和社會的人才需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生源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我校招生信息網。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三)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其劃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考生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錄取規則: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結合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1.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規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同一專業組內考生以投檔分排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當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將調劑錄取到專業組內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2.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規則: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以投檔分排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未錄取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
3.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規則: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以投檔分排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將調劑錄取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4.普通類考生平行分錄取規則: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出現同分確定先后順序時,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擇優投檔辦法執行。
5.我校校企合作辦學各專業及方向原則上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6.飛行技術專業錄取規則詳見《內蒙古工業大學2025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
(五)語種要求:報考英語和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為英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英語基礎扎實;報考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內蒙古自治區2025年英語成績總分的60%。報考其他非外國語言類專業的考生不限應試語種。我校專業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公共外語課開設英語、日語、俄語三種語言教學,請考生謹慎報考。
四、其他
(一)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我校地質工程、化工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生物工程、制藥工程、能源化學工程)專業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礦物加工工程專業不錄取色盲考生。飛行技術專業要求通過民航局指定的民航體檢鑒定機構招飛體檢,符合民航局招飛體檢鑒定新規范。
(二)健康復查: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對其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校學生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視情節嚴重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學費標準:學校按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執行。
(四)鄂爾多斯校區(在建)招生事宜:我校新能源學院在鄂爾多斯校區辦學,擬于2026年投入使用。新能源學院2025級各專業學生于2025—2026學年在金川校區就讀,2026年秋季學期遷至鄂爾多斯校區就讀。
(五)聯系方式:
內蒙古工業大學網址:
http://www.imut.edu.cn/
內蒙古工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imut.edu.cn/
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網址:http://mhzf.caac.gov.cn/
獎貸助學金政策網址:http://www.career.imut.edu.cn/
電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詢電話:0471-6576346
監督電話:0471-6576029
(六)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開展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本章程由內蒙古工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