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保證威海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校)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 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232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 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七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設在校企合作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學校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 2025年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學校將及時在招生簡章、官方招生信息網(https://www.whvc.edu.cn/zhaosheng)和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要求
所有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學校開設的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日語和韓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要求
定向培養軍士相關專業,嚴格按照下達計劃執行;其他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 特殊專業報名條件
定向培養軍士相關專業:考生須為2025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年齡、性別、政治和身體條件均按照征集義務兵及各省(區、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報考水上運輸大類(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從事海員方向就業的考生,體檢要求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0035-2021)《船員健康檢查要求》。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各省(區、市)的志愿設置及投檔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嚴格按照各省(區、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接受各省(區、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和相關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條 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專業的高考考生,實行以下不同錄取原則:
(一)春季高考專業
依據專業類別,對同一專業類別同批次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二)夏季高考定向培養軍士專業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對同批次志愿進檔的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據體檢合格類別進行志愿錄取。
(三)夏季高考普通批次專業
1. 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填報志愿模式的省(區、市),按照專業(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及專業(專業類)招生計劃數,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 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愿模式的省(區、市),按照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及專業組內各招生專業計劃數,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同分錄取原則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若投檔信息中明確考生位次,按照位次擇優錄取;若無位次信息,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外語聽力成績(無相關成績視為0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調劑辦法
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情況進行調劑錄取。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 學校認同各省(區、市)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若存在首次投檔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專業計劃,根據錄取原則進行后續批次投檔志愿錄取。凡進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申請退檔。
第二十一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涉及特殊專業報名條件的相關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第十五條相關要求執行。凡考生體檢顯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發現體檢舞弊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定向培養軍士相關專業新生入學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按照各省(區、市)和學校的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過各省(區、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相關官方查詢渠道,來獲取自己的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凡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向所在二級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并附加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延期報到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延期報到,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威海職業學院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對以威海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威海職業學院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熱線:0631-5700555 5711688
各二級學院招生咨詢電話:
二級學院 | 咨詢電話 | QQ群 |
智慧學院 | 0631-5700559 5711992 | 310530315 |
機電學院 | 0631-5701689 5700679 | 672343052 |
藝術學院 | 0631-5710039 5700253 | 725881193 |
經貿學院 | 0631-5710229 5710389 | 242545535 |
建筑學院 | 0631-5710219 5710187 | 571624958 |
康養學院 | 0631-5710581 5700889 | 836556249 |
交通學院 | 0631-5701682 5707559 | 638222765 |
教育學院 | 0631-5701059 5701858 | 724651047 |
海大航海學院 | 0631-5962320 5962316 | 738397601 |
國防教育學院 | 0631-5700219 5700198 | 635093629 |
電商學院 | 0631-5701778 5700878 | 574649071 |
酒店學院 | 0631-5700969 5710729 | 217735904 |
官方招生QQ群:96669877
學校電話傳真:0631-5711688
招生監督電話:0631-5710589
招生監督郵箱:jw5710139@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whvc.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
郵政編碼:264210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威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