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并接受紀委辦公室、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2940
第五條 學校地址:
(經開校區)位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東大街644支路395號,郵政編碼330013;
(新建校區)位于南昌市新建區西山鎮,郵政編碼33010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辦學學制:三年
第八條 辦學性質:學校是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九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 畢業生就業:學校筑牢畢業生就業民生工程,與眾多知名的大中型企業和交通企事業單位建立了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就業基地,打造了集交通運輸行業、校外綜合人才市場等構成的綜合類大型與特色專場的“1+N”校內就業平臺,每年舉辦校園系列招聘會,大力提供就業崗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等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要求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專業: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大數據與會計、道路工程檢測技術、道路養護與管理、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商務、港口與航道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程造價、工業機器人技術、機電設備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建設工程監理、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空中乘務、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融媒體技術與運營、軟件技術、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攝影測量與遙感技術、視覺傳達設計、數控技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現代物流管理、新能源汽車技術、郵政快遞智能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智能交通技術、智能控制技術、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智能物流技術等46個專業,學制三年。
第十五條 專業特殊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由于行業就業特殊性,報考要求為熱愛軌道交通事業,無違法犯罪、違紀等不良記錄;無紋身、無色盲色弱、無精神和心理障礙,無妨礙相應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普通話良好,無口吃,雙耳均無聽力障礙;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1.0(5.0)或裸眼視力不低于0.8(4.9);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2cm。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四個專業,報考要求為熱愛軌道交通事業,無違法犯罪、違紀等不良記錄;無紋身、無色盲色弱、無精神和心理障礙,無妨礙相應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普通話良好,無口吃,雙耳均無聽力障礙;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1.0(5.0)或裸眼視力不低于0.8(4.9);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兩個專業,報考要求為無色弱、色盲等色覺異常。空中乘務專業因行業特殊性,考生需滿足以下報考條件:1.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均可報名,男女不限。2.凈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3.視力:女生單眼矯正視力C字視力表0.5(含)以上;男生單眼裸視力C字視力表0.7(含)以上;無色盲、色弱。4.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的“O”“X”型腿;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狐臭;無精神病史和各類慢性疾病。
第十六條 學校在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地安排計劃招生,在各地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市、區)公布的專業和計劃數。錄取批次詳見生源省(市、區)公布的錄取批次。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遵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1:1的比例接收考生檔案。
第十九條 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進行專業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考生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且體檢符合專業招生條件的,均予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進行專業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考生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第二十二條 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的計算方法,以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相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認可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學校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語種,對考生的外語單科成績無要求。
第二十五條 考生的錄取專業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定后原則上不作調整,有特殊情形的,按教育部門的政策和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辦理。
第六章 招生體檢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將該考生調劑到其他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的身體條件要求,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將進行體檢復查,對發現因身體原因不適于在錄取專業就讀的,按照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的要求,調整其專業;對不適于學校所有專業的,予以勸退并不予注冊學籍。
第七章 報到注冊
第二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物價局和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學費收費標準為:普通高職(專科)專業5000元/年、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和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為:800元/年(6人間)。如果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對學費收取標準有調整,則按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九章 資助政策
第三十一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困生補助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如是助學貸款或因各類原因未辦理助學貸款且暫無法支付學費的,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特困生補助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其中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一等每學年4400元、二等每學年3300元、三等每學年2200元。
第十章 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律監督和申訴,聯系部門:紀委綜合辦公室,監督電話:0791-83806557,傳真:0791-83806557。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06062、83809767,傳真:0791-83809767。
學校網址:https://www.jxjtxy.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jxjtxy.ed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
江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