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醫藥大學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東中醫藥大學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中醫藥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41。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以本科教育為主體,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的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校校址:
千佛山校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16369號。
長清校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大學科技園大學路4655號。
國際醫學中心: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濟齊路295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學校英語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余專業均不限制應試語種,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日語。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學校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須合格。考生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復查,如復查結果與錄取時提供的信息不符,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學生的實際身體狀況調整專業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當事人及體檢醫師的責任。
特別提醒: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骨傷科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養生學、中西醫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臨床醫學、藥學、藥物制劑、中藥學、中草藥栽培與鑒定、中藥資源與開發、制藥工程、眼視光學、康復治療學、護理學、應用心理學、生物醫學工程、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運動康復、康復物理治療、智能醫學工程、康復作業治療等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公共事業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等專業。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學校認可各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高水平運動員錄取除外)。分專業錄取原則如下:
1.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按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按公布方案執行。按專業組填報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位次排序錄取。
2.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3.高水平運動員錄取規則:根據測試成績,按照《山東中醫藥大學2025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束后,考生可登錄生源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查詢系統查詢,或登錄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錄取查詢”系統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勤、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山東中醫藥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 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康復學、中醫養生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專業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均具有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89628999
招生監督電話:(0531)89628877
學校網址:https://zhaosheng.sdutcm.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大學路4655號
郵政編碼:250355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東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