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體育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體育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 次:本科
第四條 南嶺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南嶺街道華陽社區自由大路2476號
臨河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河街道珠海社區臨河街5699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休閑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運動人體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運動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冰雪運動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體能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900元;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900元;
舞蹈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900元;
體育旅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足球運動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航空運動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流行舞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冰雪舞蹈表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元[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審定標準收取]。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體育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學校校內資助還設立吉林省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保障廣大貧困學子安心學習,勵志成才。
第八條 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教學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均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公共外語課程教學均為大學英語。各專業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均須改為大學英語課程教學,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體育教育、運動人體科學。
2、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公共事業管理。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我校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最終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則按生源省份要求執行。
投檔時,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普通類
普通類專業錄取時,無特殊要求的省(區、市)投檔后,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專業;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要求,又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綜合改革3+1+2選考歷史以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改革3+1+2選考物理以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改革3+3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或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體育類
1.體育類專業
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省控制線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投檔后,按照體育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成績高的考生,若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或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以及《吉林體育學院2025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三)藝術類
我校投放藝術類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若該省份藝術類專業有統考規定,考生需持有該省該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考,專業課成績為省統考成績。
藝術類各專業投檔進線后,錄取時按照專業課由高到低的原則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含政策性加分)成績高的考生;若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或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四)如此錄取原則有違考生所在省(區、市)有關文件精神,則遵循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s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自由大路2476號,郵編130022。
聯系電話:0431-85267666
聯系人:王老師
第十四條 此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