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工作,提升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有關要求,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對口升學、三二分段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代碼:12890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及職務:弓志剛(院長)
第十條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一條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民航南路26號,郵政編碼:030031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一)學院網址:www.sxcmvc.com
(二)招生咨詢電話:0351-7975119
(三)電子郵箱:sxcmjwc2022@126.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學院成立黨委領導下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院長、黨委副書記、副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黨委書記和院長任組長。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訂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學院下設的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委、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351-7975935。
第四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與辦法
第十六條 學院以服務山西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為導向,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學院辦學條件、人才培養目標、往年計劃完成情況以及就業狀況,科學、合理的編制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七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數據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以及各生源省有關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體制,全面貫徹實施“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進檔普通高考文史、理工類考生專業確定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①語文;②文科綜合;③數學。理工類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①數學;②理科綜合;③語文。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錄到計劃未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 進檔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專業(美術)統考成績均達到山西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美術)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美術)統考成績×2.5×50%;當綜合分相同時,再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生文化課成績依然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①語文;②數學;③外語。
第二十一條 對口升學考生錄取嚴格執行山西省有關對口招生錄取的政策規定,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在山西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文化素質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素質總成績相同的,比較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①語文;②數學;③英語。藝術類(美術)專業的文化素質總成績在達到山西省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考生志愿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比較文化素質總成績和單科成績,比較順序依次為:①文化素質總成績;②語文;③數學;④英語。
第二十二條 三二分段升學考生根據山西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與中職學校共同制定“三二分段”轉段升學考核方案,我院和中職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考核,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備案,經審核后錄取。
第二十三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院只提供英語教學,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六章 學歷證書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學院將準予畢業,頒發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生學費按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文件收費標準執行,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專業、大數據與審計、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5200元/學年;環境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6000元/學年;資產評估與管理、財富管理、市場營銷、現代物流管理、電子商務、制冷與空調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智慧旅游技術應用專業:4000元/學年。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公寓費按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文件收費標準執行,有乙類三級600元/學年、甲類四級600元/學年、甲類三級800元/學年三個標準。
第八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院設有“獎、助、貸、免、補、勤”學生資助體系,經個人申請、班級評議等資助程序,審核通過可享受相關資助政策,全力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成長成才,同時設有新生報到“綠色通道”,保證學生無憂入學,確保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三十條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學享受學費減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復學后享受學費減免政策。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新生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報到者,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學院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及時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有關信息。
第三十四條 學院原有招生工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解釋權在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
附件: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山西財貿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系別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學制 | 學費(元/學年) |
會計系 | 資產評估與管理 | 530102 | 3年 | 4000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3年 | 5200 |
財富管理 | 530205 | 3年 | 4000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530301 | 3年 | 5200 |
大數據與審計 | 530303 | 3年 | 5200 |
經濟貿易系 | 市場營銷▲ | 530605 | 3年 | 4000 |
現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3年 | 4000 |
電子商務▲ | 530701 | 3年 | 4000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530704 | 3年 | 5200 |
物聯網技術系 | 制冷與空調技術▲ | 460205 | 3年 | 400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10201 | 3年 | 40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10202 | 3年 | 4000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510207 | 3年 | 4000 |
工程藝術設計系 | 廣告藝術設計▲ | 550113 | 3年 | 6000 |
環境藝術設計▲ | 550106 | 3年 | 6000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550103 | 3年 | 6000 |
文化旅游系 | 旅游管理 | 540101 | 3年 | 4000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540106 | 3年 | 4000 |
智慧旅游技術應用 | 540111 | 3年 | 4000 |
注:▲有“三二分段”升學,“三二分段”升學學制為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