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更好的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院校識別碼:4123012053)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新區學院路999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學制:三年
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概況:學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為哈爾濱技術專門學校,是我黨在東北地區創辦最早的一所技術專門學校。1998年5月成為全國首批、黑龍江省第一所獨立建制的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是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教育部優質專科高職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國家“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省課程思政示范校。學校立足“建筑特色”“寒區特色”,對接國家戰略和我省“4567”現代產業體系,打造產業優勢明顯、寒區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更新、人工智能等8個專業集群,形成了44個專業協調動態發展的專業結構布局,為龍江和建設行業輸送13萬余名棟梁之才,確立了全國建筑行業院校領先地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并設立招生就業處。招生工作委員會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招生就業處為常設機構,負責國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七條 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各省(市、區)美術與設計類省級統考。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院本省招生批次為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普通類高職(專科)批、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外省招生批次為普通類高職(專科)批及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編制并報送招生來源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各省(市、區)招生管理部門頒布為準。
第九條 學院根據投檔成績,對進檔考生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普通類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市、區)排位錄取,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綜合(首選科目單科、再選科目單科以此類推)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藝術類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藝術與設計類統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條 如果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五章 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
第十二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職函〔2021〕44號)要求,學校開展“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以下簡稱“高本貫通”試點)。“高本貫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省內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經轉段考核合格后,以專升本形式錄取到對應本科院校繼續學習。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試點專業如下:
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專業(440402)(專科)對接東北石油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080601)(本科)
第十三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批次為高職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學制為五年,五年均在我院培養。
第十四條 “高本貫通”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專科同一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按照本科高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五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考核轉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并在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向學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牽頭開展,時間一般在第2學年末。考核合格學生由學院在第3學年春季學期辦理“專升本”錄取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再進行本科階段的“高本貫通”培養,進入本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按專科畢業標準繼續完成學業;考核合格的學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貫通”培養計劃,可轉入相同或相近專業按照專科畢業要求繼續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由高職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通過轉段考核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后轉為本科學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培養期間,原則上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十七條 “高本貫通”試點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前三年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專科畢業證書。轉段進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后兩年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起點”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八條 “高本貫通”試點其他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九條 新生本人需持學校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單及本人身份證(無身份證者需當地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按規定日期和地點報到。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建筑室內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四個專業學費為9000元/年,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建筑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兩個專業學費為15000元/年,其它專業學費為6000元/年;住宿費為800元/年。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黑龍江省財政廳批復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校內獎學金。學院和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院的招生政策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電話: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網址:https://zs.hict.org.cn
招生咨詢郵箱:zs85915000@163.com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