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基本情況
學院全稱: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3054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鐘山大道西段1119號
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是2002年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地處“中國涼都”六盤水市,占地800余畝。是以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為核心的省級高水平專業群院校,是省級能源產業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基地、勞動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單位,是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建院以來,學院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復合型高技能人才,現有普通全日制高職在籍學生近9000人,教職工486人,專任教師387人,碩士學位109人,高級職稱119人,雙師型教師262人。近年來,師生在技能大賽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項190余項,在雙創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銅獎)及以上獎項120余項,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成立由學院院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組織開展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五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招生就業指導處,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學院招生工作管理辦法,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等日常事務。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紀檢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此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實施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專業為24個,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專業目錄。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嚴格遵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我院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 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投檔。擇優錄取平行志愿投檔考生,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錄取實行志愿清原則。
第十條 對于進檔考生,按考生填報的專業(類)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所報專業(類)平行志愿不滿足錄取時,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將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相關規定,按高考投檔成績位次先后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專業特殊要求
煤礦智能開采技術、礦山地質、應急救援技術專業:鑒于工作性質,建議女生慎重填報。
第十三條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學費為3850元/學年;住宿費為1100元/學年·生(6人間)、900元/學年·生(8人間);書費據實收取。
第十五條 獎助學金:嚴格按有關政策規定評選獎助學金。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10000元/學年·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學年·生;
3.學院獎學金:一等1000元/學年·生、二等600元/學年·生。(二)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我院高職(專科)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
資助標準:一檔3500元/學年·生、二檔3000元/學年·生、三檔2500元/學年·生,按學年分學期發放。
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資助對象為“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系統”中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貴州省戶籍脫貧家庭高校在校學生。專科(高職)資助項目和標準:
(1)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學年·生;
(2)免(補助)學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助學政策:
(一)國家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需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新生,入學前自行注冊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打印貸款申請表,并持貸款申請表、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與家長共同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貸款。
(二)學費補償代償。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士兵學生可按相關政策申請學費減免。學院設有應征地為本校的學生激勵政策,應屆畢業生入伍一次性獎勵10000元、在校生入伍一次性獎勵6000元。
(三)貧困學生綠色通道。新生在入學時如沒有順利申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或者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緩交學費,通過“綠色通道”先報到入學,再繼續申辦貸款或補交學費。
(四)校內勤工助學。學院設有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取得相應的報酬,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資格審查
第十七條 考生須對是否具有報考資格進行自查,對報考身份負責。學院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合格的,注冊學籍。入學三個月內,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按相關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薛老師、龍老師、胡老師
咨詢電話:0858-8332132/8332655
監督電話:0858-8320709
學院網址:https://www.lpszy.cn
郵 編:553000
學院官微: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lpszydy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