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應用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江西應用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西應用科技學院招生工作。
第三條
江西應用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六不準、十嚴禁、三十個不得”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江西應用科技學院
學校標識碼:4136012938、江西:8240
第五條
辦學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宏福大道2888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七條
辦學類型: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具有獨立頒發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
辦學基本條件:
江西應用科技學院始建于1984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具有獨立頒發國家高等教育學歷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始終秉承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堅持實施“健全人格+復合知識+實踐能力”的三元育人校本理念,鑄就了“追求卓越、眾志成城”的校園精神,確定了“近知、近仁、近勇”的校訓,確立了“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文化鑄校、特色興校”的發展戰略,逐步培育了“人文求善、學術求真、藝術求美、詩意求品”的校園文化風格。學校不斷更新思想觀念,優化辦學條件,深化教學改革,細化教學管理,辦學水平、綜合實力持續提升。形成了以工學、管理學、藝術學、教育學、經濟學、文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專業布局。現設有未來技術學院、智造學院、建筑學院、寶石礦物資源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商學院、教育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音樂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公共教學部、創新創業學院等13個教學單位。
學校占地面積110.56萬平方米。館藏紙質圖書185.59萬冊,電子圖書45萬冊。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學校注重開放辦學,借力發展。一是深化校企合作。與阿里巴巴集團、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裝備集團有限公司、用友集團、網易有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等企業共建了阿里巴巴數字貿易產業學院、信創產業學院、大族激光 3D 打印產業學院、數字財經產業學院、耐雀無人機產業學院、短劇短視頻產業學院、人工智能產業學院和電子信息產業學院(龍南)8個產業學院。入選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61項。二是加強校校合作。與浙江大學、南昌大學、南昌航空大學等高校實行“民辦公助、對口幫扶”合作模式,開展師資隊伍建設、學科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等方面合作。
學校堅持辦學至今,已累計為社會培養16萬余名各類畢業生,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先后榮獲“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江西省優秀學院”“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江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等級學校”“江西省平安建設先進單位”“江西省征兵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學校招生政策,對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并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檢查。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類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一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紀檢督查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計劃編制執行嚴格遵循主管部門政策要求,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重點產業布局與產業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招生實際情況、各專業畢業生就業去向落實率等因素,加強落實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并報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科學合理的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經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按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預留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高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和解決同分考生等情況的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實行專業招生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于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基礎學科或就業形勢好但報考人數少的專業,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對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采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我校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考慮考生綜合素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地選拔學生。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十六條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規定,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按服從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生源不足情況下實行網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從第二志愿考生中錄取,依次類推。
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非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二)對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當地招生政策為準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一)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專業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我校的考生,若生源所在省設定了投檔錄取規則,遵循生源省相關規則錄取并確定考生專業;若生源所在省未設定投檔錄取規則,則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專業和文化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二)考生專業(綜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第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執行生源所在省份的投檔規則,擇優錄取。考生專業(綜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第十九條
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我校招收高考外語語種不限,男女生錄取無比例要求。
第二十一條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思想品德不合格的,我校可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①本科: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②專科: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①本科: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②專科: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第二十四條
鑒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進行各類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各省市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錄取政策為準。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資格復查
第二十五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凡發現入學資格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八條
上述所有違規行為將報送給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
第七章 入學學籍和畢業證書種類
第二十九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經我校正式錄取的新生,應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來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后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應用科技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凡未經過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等教育學籍。
第八章 學費標準、獎貸學金及退學退費辦法
第三十條
(一)學費標準:學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主管部門審批標準收取。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學費/年 |
080902 | 軟件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902 | 軟件工程(大數據開發方向) | 本科 | 四年 | 26300 |
080902 | 軟件工程 (鴻蒙應用開發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080917 | 區塊鏈工程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080905 | 物聯網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905 | 物聯網工程(智能硬件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080907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907 | 智能科學與技術(智能視覺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080717 | 人工智能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080717 | 人工智能(大模型開發方向)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510203 | 軟件技術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10203 | 軟件技術(大數據與云計算方向) | 專科 | 三年 | 18000 |
510203 | 軟件技術(應用開發方向)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510213 | 移動應用開發(移動手游、小程序應用方向)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激光3D打印方向) | 本科 | 四年 | 26300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208 | 汽車服務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803 | 機器人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710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460609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460104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460104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激光3D打印方向)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1010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46011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081001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120105 | 工程造價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1101 | 水利水電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80410 | 寶石及材料工藝學 | 本科 | 四年 | 27300 |
081405 | 旅游地學與規劃工程 | 本科 | 四年 | 待定 |
120204 | 財務管理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20302 | 金融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120203 | 會計學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120203 | 會計學(云財務會計師)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120902 | 酒店管理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120410 | 健康服務與管理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30301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30605 | 市場營銷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30601 | 工商企業管理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120801 | 電子商務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120601 | 物流管理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50262 | 商務英語 | 本科 | 四年 | 23000 |
050262 | 商務英語(跨境電商方向) | 本科 | 四年 | 26300 |
120803 | 跨境電子商務(跨境電商方向)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530701 | 電子商務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專科 | 三年 | 13000 |
040107 | 小學教育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040201 | 體育教育 | 本科 | 四年 | 28300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130508 | 數字媒體藝術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130310 | 動畫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55010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130202 | 音樂學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130301 | 表演 | 本科 | 四年 | 25000 |
550201 | 音樂表演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550202 | 舞蹈表演 | 專科 | 三年 | 17000 |
注:部分專業的學費標準尚未最終確定,目前處于待定狀態。我校已將學費調整方案正式上報至主管部門備案,最終的具體學費標準將以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發改委及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審核同意并完成備案后公布為準。 |
(二)退學退費: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三十一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評審的程序:
學生個人申請、班級評議、學院評審、學校研究審定,報上級部門審批。同時每位在校大學生可享受國家城鎮醫療保險福利。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省(市、區)高考招生職能部門協
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站:https://mbjy.jxedu.gov.cn/
第三十六條
學校招生相關信息通過江西應用科技學院招生信息網、江西應用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微信公眾號信息平臺統一發布。
學校網址:https://www.jxuas.edu.cn/
招就處網址:http://www.jxuas.edu.cn/zhaosheng/
招就處官方微信公眾號:jxykyzsb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653777、83653888(兼傳真)
紀檢監督部門:江西應用科技學院紀檢督查辦公室
紀檢監督電話:0791—83659529
紀檢監督電子郵箱:jxyksjxz@163.com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宏福大道2888號
郵政編碼:330100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