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制度,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中的重大問題由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第三條 江西科技職業學院(學校標識碼:4136013419)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高職專科)院校。
第四條 2025年秋季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管理體制內運行,并按照國家下達的跨省招生生源計劃數(詳見各省印制的《高考報考指南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歡迎廣大學子報考。
第二章 學院簡介
第五條 學校坐落在“八一軍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南昌,位于南昌市昌南高校園銀三角。校園環境優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學生讀書成才的好地方。
學校現有八個教學單位,即信息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國際與教育學院、建筑藝術學院、護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基礎教學部,共設有48個專業。學校建有產、學相結合實訓中心,以及護理、學前、電子、電工、通訊、機電、汽車、語音、計算機、建筑等實驗室,為國家培養具有扎實專業知識、實踐和創新能力較強的科技應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礎。
學校生活設施完善,學生公寓內有陽臺、獨立衛生間、盥洗間、組合櫥柜、寬帶網接口、洗衣機、空調等。學生食堂、大型超市、郵局、醫務所等生活設施一應俱全。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畢業生就業保障體系,并與全國數百家知名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建立了人才定向培養、輸送關系。
第三章 招生專業
第六條 專業設置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2024年收費標準 (元) |
1 | 430105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3年 | 9720 |
2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3年 | 9720 |
3 | 440102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3年 | 9720 |
4 | 440501 | 工程造價 | 3年 | 9720 |
5 | 46030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3年 | 9720 |
6 | 46011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3年 | 9720 |
7 | 460101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3年 | 9720 |
8 | 460103 | 數控技術 | 3年 | 9720 |
9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年 | 9720 |
10 | 46030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年 | 9720 |
11 | 460204 | 新能源裝備技術 | 3年 | 9720 |
12 | 460701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3年 | 9720 |
13 | 500601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 | 3年 | 9720 |
14 | 510103 | 應用電子技術 | 3年 | 9720 |
15 | 460702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年 | 9720 |
16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年 | 9720 |
17 | 510102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年 | 9720 |
18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3年 | 9720 |
19 | 500606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3年 | 9720 |
20 | 500207 | 智能交通技術 | 3年 | 9720 |
21 | 500604 | 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 | 3年 | 9720 |
22 | 500405 | 空中乘務 | 3年 | 10120 |
23 | 510301 | 現代通信技術 | 3年 | 9720 |
24 | 510205 | 大數據技術 | 3年 | 9720 |
25 | 5305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年 | 9720 |
26 | 510203 | 軟件技術 | 3年 | 9720 |
27 | 520803 | 老年保健與管理 | 3年 | 9720 |
28 | 520417 | 中醫養生保健 | 3年 | 9720 |
29 | 520201 | 護理 | 3年 | 10120 |
30 | 520601 | 康復治療技術 | 3年 | 9720 |
31 | 520602 | 康復輔助器具技術 | 3年 | 9720 |
32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3年 | 9720 |
33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3年 | 9720 |
34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3年 | 9720 |
35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9720 |
36 | 530605 | 市場營銷 | 3年 | 9720 |
37 | 570202 | 應用英語 | 3年 | 9720 |
38 | 530701 | 電子商務 | 3年 | 9720 |
39 | 570102 | 學前教育 | 3年 | 10120 |
40 | 570301 | 社會體育 | 3年 | 10120 |
41 | 550113 | 廣告藝術設計 | 3年 | 10120 |
42 | 550102 | 視覺傳達設計 | 3年 | 10120 |
43 | 550101 | 藝術設計 | 3年 | 10120 |
44 | 500405H | 空中乘務(中外合作) | 3年 | 16000 |
45 | 570301H | 社會體育(中外合作) | 3年 | 16000 |
46 | 550101H | 藝術設計(中外合作) | 3年 | 16000 |
47 | 570312 | 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校企合作) | 3年 | 16000 |
48 | 550111 | 美容美體藝術(校企合作) | 3年 | 16000 |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錄取(招生計劃數見江西省教育廳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在全國各地及本省生源情況分配,以各地省級招考機構審定后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招生類型: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教育。
第十條 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認可藝術類省級統考(聯考)專業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折算規則以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的考生按實考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所填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若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各省招考機構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排序;若相關省份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三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外語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高考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建議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對照自身高考體檢結果以及健康狀況慎重填報專業志愿,以免影響專業學習和就業。錄取后經學校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報請考生所在省級招考機構批準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除應用英語專業,其它專業招收不限語種的考生。
第十七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學校擬錄取名冊報各省招考機構審核批準后,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學校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公章并經校長簽發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并同時通過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面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 收費項目和標準
第二十條 2025年學費調整方案已上報主管部門備案,2025年各專業最終學費收費標準以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備案后為準,并將在學校官網進行統一公示。2024年收費信息如下(供參考):
2024年普通文理類9720元/年。護理、學前教育、社會體育、空中乘務、藝術類1012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和美容美體藝術、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16000元/年。
住宿費:2200元/學年(空調房)。
教材費:1000元/學年(按學年預收,多退少補)。
水費、電費:預收水費200元(按國家規定居民用水、用電收費標準執行)。
代收費項目(自愿購買):入學體檢費100元/人,軍訓用品150元/人,生活用品費400元/人。
戶名:江西科技職業學院
銀行賬號:1502230019300283582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支行
退費辦法:如學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學,按照江西省教育廳印發的《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贛教字〔2007〕8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國家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1.國家獎學金
對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對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含)以上在籍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3.國家助學金
對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在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標準: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可分為4800元、3700元、2600元三個檔次。
4.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對象: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對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實行學費減免。
標準: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金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
標準:每生每年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九章 畢業文憑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加蓋江西科技職業學院印章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冒用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學校官網上向社會公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聯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南高校園銀三角316國道金山1號
郵編: 330200
聯系人: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張老師
招生咨詢電話:(0791)85160008 85160018
監督電話:(0791)85160130
學院網址:https://www.jxvct.edu.cn/
E-mail:59756942@qq.com
學院法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www.jxedu.gov.cn/
江西科技職業學院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