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畢節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高新區金海湖職教城文曲大道
學校簡介:畢節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占地面積740畝,建筑面積30余萬㎡。學校是貴州省首批“雙高計劃”建設單位,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入選省級高水平專業群。相繼獲得興黔富民、技能貴州等項目40多項,建成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畢節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級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貴州山地特色農業數字化實習實訓基地、思政課教學協同創新中心等重大項目。
學校擁有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校企混編“雙師型”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580多人,其中,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人,技能大師2人、職教名師4人、教授10人、副教授110人,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的教師134人,企業行業兼職教師175人,“雙師型”教師225人。學校教學資源完備,實訓條件優良,圖書藏量80萬余冊,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1萬人。
學校聚焦畢節試驗區“推動綠色發展、人力資源開發、體制機制創新”新三大主題,主動調整專業結構,優化設置了現代農業工程系、工業工程系、土木建筑工程系、文化旅游系、健康服務系、財經商貿系、大數據與信息工程系等7個二級院系及3個教學部,設置5個專業群、25個招生專業。
學校榮獲“東西協作產教融合穗畢模式”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東西部協作示范校”“全省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等榮譽稱號。深入實施東西部協作戰略,成立“畢節?廣州人力資源開發基地”,建成“廣東技工、粵菜師傅、南粵家政”三大培訓基地,與廣州港集團等多家企業、院校合作,累計創辦56個訂單班,培養近2000名學生,眾多畢業生進入廣汽集團、廣州港等知名企業就業,開創了大規模跨區域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先例。
學校加快產教融合、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國際交流合作等內涵建設,構建了“同心致遠、仁心育人、匠心志學”的“同心”特色校園文化,牽頭成立了穗畢人力資源開發協作產教聯盟以及多個產教融合共同體、市域產教聯合體。高職辦學以來,累計培養31600多名高職畢業生,開展各類技能人才培訓6萬多人次。學生在國家級、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獎330多項,教師在省級以上教學能力大賽中獲獎30多項。近五年來,應屆高職畢業生雙證率超90%,畢業去向落實率達95%以上。
學校以建成省級“雙高校”、積極創造條件參加國家“雙高計劃”遴選、爭取創辦職教本科為“三步走”戰略目標,促進構建職普融通、產教融合、中高本一體化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在貴州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制度,決定重大工作事項,執行重大工作決定。
第五條 嚴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準”“十嚴禁”和“三十個不得”等招生紀律規定,全程接受學校紀委(監察室)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貴州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委員會和相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辦法執行,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九條 考生的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省級招生文件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1、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錄取:
(1)患有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患有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4)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5)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部分專業要求分別滿足以下身體條件:
(1)學前教育要求無口吃,無步態異常、無面部疤痕、無傳染性疾病。
(2)護理專業建議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要求無嚴重精神病、無口吃、無色盲、無聽力障礙。
(3)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因企業相關要求,工作環境艱苦,女生慎重報考。
(4)旅游管理專業要求無口吃、無肢體殘疾、無先天性心臟疾病、無重癥癲癇、無嚴重精神病。
(5)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建議身高不低于1.5米,要求無肢體殘疾、無先天性心臟疾病、無重癥癲癇、無嚴重精神病、無色盲、無嗅覺味覺障礙。
第十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專業(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考要求相符合,專業安排按照投檔專業,結合招生計劃及專業招生條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符合招生條件的作退檔處理。
按照院校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當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術科考試,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術科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不使用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按專業成績排序的方法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我校報考語種不限,學生入校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二條 錄取過程接受社會或有關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錄取結果由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招生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時,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入學,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助學措施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我校嚴格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項目及標準執行。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學費7000元/生/年,非藝術類專業學費3850元/生/年,住宿費1000元/年、書本費據實收取。
第十五條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標準10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6000元/人/年;另外,學校設有校級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六條 助學政策:我校錄取的家庭困難學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學生申請的貸款優先用于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2500元-5000元);為在校就讀的我省戶籍脫貧戶子女(簡稱脫貧家庭學生),提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免(補助)學費標準為35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學生實行學費減免,標準為3500元/生/年;校企合作訂單班學生,企業設有專項獎學金;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助學措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畢節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57-8330476(兼傳真)
聯系人:熊榮謙
網址:https://www.gzbjzy.edu.cn
通訊地址:貴州省畢節市高新區金海湖職教城文曲大道中段
郵政編碼:5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