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6 天前 1687次瀏覽 來源:南通大學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新人才選拔機制,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函〔2025〕7號)精神,2025年,我校在江蘇省繼續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報名條件
已參加江蘇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明顯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且在高中階段(2025年5月10日前)獲得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奧賽獲獎類: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江蘇賽區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地球科學)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2.科技創新類:



3.人文素養類:


4.品德優秀類:思想道德品質優秀,高中階段獲地級市(含)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最美中學生榮譽稱號者。
5.學業優秀類: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建設立項學校的考生,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選科目前50%(含);江蘇省高品質特色高中建設立項學校的考生,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選科目前40%(含);四星級中學學生,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選科目前30%(含);其他中學學生,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含模考)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首選科目前5%(含)。
6.體育優秀類:獲全國中學生田徑錦標賽前八名(含)以上者。
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400人,根據學校學科優勢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學科發展與人才培養的要求,擬在綜合評價招生中招收以下專業(本年度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最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5月1日—5月10日(5月10日17時報名系統關閉)。
2.網上報名: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bm.chsi.com.cn),按流程報名,請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或圖片:
①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考生須在“南通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申請表”中“成績信息”部分填報高中階段期末成績(含模考)同年級同首選科目年級排名和年級人數,資格審核時,以中學簽字蓋章的申請表上填報的數據為準。奧賽獲獎類、科技創新類、人文素養類、品德優秀類、體育優秀類考生須在“填報志愿—附加材料—報名條件”中上傳相關證書掃描件,若符合多項報名條件,各項證書均須提供,與報名條件無關的證書無需提供;
②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證”;
③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800字左右。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個人陳述”;
④申請表:志愿填報完成后,所有考生須下載系統生成的申請表,自行打印并由所在中學簽字蓋章,在系統中上傳經中學簽字蓋章后的所有申請表掃描件或照片。
注:本年度報名全部以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為準,考生不用寄送紙質申請表及其他材料,但須在測試報到時攜帶紙質申請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備核查。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綜合評價試點測試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選拔程序
南通大學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政策經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后,將通過以下程序進行選拔錄取: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擇優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及人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將于5月25日前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網址:http://bm.chsi.com.cn),我校也將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信息報省級招生部門平臺進行公示。
2.繳費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須于6月6日(17時關閉)前通過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確認參加考試(當考試時間與其他學校重合時,只允許確認1所高校參加考核),并進行網上繳費(網址:http://bm.chsi.com.cn),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錄取招生測試費人民幣60元/人。逾期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參加考試。
3.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核合格且繳費成功的考生須于6月9日—6月13日(15時關閉)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打印準考證,由中學在照片處蓋騎縫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
面試時間初步安排在6月15日,學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學校辦學特色以及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主要考核學生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后期具體安排詳見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ntu.edu.cn)及“南通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請考生及時關注。
5.確定入圍考生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對于面試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由高到低,在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以內,按歷史科目類、物理科目類分別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6.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須在江蘇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將我校填報為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專業志愿須在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
錄取政策
對于取得綜合評價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文化分須達到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我校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其中: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兒科學、護理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藥學、學前教育(師范)、應用心理學、生物科學(師范)、生物技術、藥物制劑、基礎醫學;2、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所列專業外,還包括行政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程管理。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錄取規則:進檔考生采取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按“加權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確定專業,對于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在招生計劃內,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分階段處理,先安排可以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最后安排調劑錄取的考生。
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為:將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75%計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實際得分的20%計入;首選科目歷史或物理成績滿分100分,按實際得分的5%計入。以上三者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得分。(各項分值四舍五入保留至2位小數)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布。
監督機制
1.學校在綜合評價招生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并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4.對在綜合評價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綜合評價招生相關工作,校內單位、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綜合評價考前輔導和應試培訓。
聯系方式
1.電話:(0513)85012170(兼傳真)
2.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
南通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3.網址:zs.ntu.edu.cn
4.電子信箱:zsb@ntu.edu.cn
申訴渠道
考生如對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我校紀委監督檢查處反映。
監督郵箱:jdjc@ntu.edu.cn
監督電話:(0513)85012062
其它
1.綜合評價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性質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轉專業、多層次各類型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項目。
2.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通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南通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3.英語(師范)、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及日語課程。
4.本方案由南通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我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5.如上級主管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