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裝學院2025年普通招生錄取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江西服裝學院,學校標識碼:4136013418,辦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經濟開發區麗湖中大道103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非營利性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江西省新增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校長、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指導、審議和決策建議的工作機構,對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負責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負責處理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及本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規模內,學校將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用于同分數考生錄取及調節各省高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條 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刊,或查閱我校對外公布的招生簡章,具體以志愿填報系統為準。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一)非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區,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默認的排序規則進行排名,沒有明確排位的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二)高考綜合改革?。ㄊ校?、自治區的錄取工作按照該?。ㄊ校?、自治區相應文件規定執行,按照院校專業組模式投檔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默認的排序規則進行排名,沒有明確排位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在專業組內進行調劑,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三)我校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如遇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默認的排序規則進行排名,沒有明確排位的依次按藝術專業總成績、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我校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招。
(四)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各?。ㄊ校?、自治區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五)我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語語種,但外語的教學語種主要是英語。
(六)報考我校表演專業身高要求:男生178cm以上,女生168cm以上。
(七)學校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及有關?。ㄊ校⒆灾螀^的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錄取考生體檢要求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文件規根據指導意見結合學校招生專業要求說明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span>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茩z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2.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美術學、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第四章 新生收、退費標準及資助辦法
第十三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服裝與服飾設計29000元/年;產品設計、美術學、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表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28000元/年;文、理類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服裝設計與工程29000元/年;廣播電視編導28000元/年;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紡織工程、財務管理、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25500元/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物流管理、電子商務、供應鏈管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聯網工程、軟件工程、區塊鏈工程、商務英語23500元/年。
第十四條 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學費補償等多種形式的資助政策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通過“綠色通道”入學;對于各種類別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給予相應檔次的資助。
第五章 學生入學學籍和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或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八條 學生入校就讀一個學期后,符合《江西服裝學院學生轉專業工作實施細則(修訂)》文件要求的,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申請轉專業,但須通過轉入專業的考核。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服裝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查詢與通知方式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在各?。ㄊ校⒆灾螀^招生部門規定發布平臺查詢。
第二十一條 錄取通知書我校以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送達新生本人,新生憑通知書到校報到。
第七章 招生工作監督
第二十二條 江西服裝學院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
監督部門:江西服裝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791-87302848
電子郵箱:jcs@jift.edu.cn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經濟開發區麗湖中大道103號;郵編:330201;
咨詢電話:0791-87302688;
網址:http://zsb.jift.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他授權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