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1.學校根據各省份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學校申請的調檔比例一般為100%。 2.實行傳統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各省份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關規定執行。 3.學校認可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為20分,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加分后的成績,綜合考查德智體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 4.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按投檔成績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則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科目分數排序錄取。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方式。 6.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含傳播學(中外合作辦學)、電影制作專業],其中實行專業組平行投檔的省份,專業調劑錄取只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7.凡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115分以上(含)。 8.報考傳播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要求105分以上(含)。只招收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9.電影制作專業,只招收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10.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高考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藝術類各專業在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情況下,按以下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7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外語單科成績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70分以上(含),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錄音藝術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達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節目制作)、影視攝影與制作(電視攝像)、影視攝影與制作(電影攝影與制作)、攝影、戲劇影視文學、數字媒體藝術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高考相關單科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比較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影視攝影與制作(電影攝影與制作)專業只招收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表演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只招收明確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動畫、動畫(漫插畫)、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2個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藝術與科技錄取原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綜合分②排序擇優錄取,綜合分②并列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相應統考類別(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以上各專業(方向),按各自錄取原則排序后,排序成績仍并列的將按高考相關單科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相關單科的比較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2.實行傳統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錄取第二院校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各省份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關規定執行。 3.對于投檔考生,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優先于無專業志愿的考生安排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專業志愿順序以高考志愿填報順序為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同等條件下(錄取排序相同)優先考慮第一志愿。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在考生專業合格成績對應相符的前提下,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含影視攝影與制作(電影攝影與制作)、表演專業]。錄取排序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三位。 4.我校2023年實行全國計劃招生的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錄音藝術專業(方向),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由學校自主劃定藝術類文化分數線。 5.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2023年實行全國計劃藝術類本科專業考生高考總成績為實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計劃專業認可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為20分,根據考生加分后的成績,按照專業錄取原則,綜合考查德智體美勞狀況和相關單科成績進行錄取。 6.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高考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四)港澳臺僑聯招專業錄取辦法: 普通類及藝術類專業,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投檔錄取。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術科考核且成績合格。 (五)錄取原則中單科成績要求以1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按各省份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注釋①: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總成績÷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 × 100。 全國計劃專業考生高考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分省計劃專業考生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 對于實行新高考綜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以各省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線為準。 對于藝術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和普通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以該省給定的參考分數為準,如未給定參考分數的省份,參考分數=(普通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普通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 藝術類考生文化考試總分。 注釋②: 相關專業綜合分計算方式(專業滿分以100分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配音)、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綜合分=專業分× 40%+文化折算分× 60%。 動畫、動畫(漫插畫)、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2個專業)、服裝與服飾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綜合分=專業分× 50%+文化折算分× 50%。實行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的省份,按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表演、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藝術與科技:綜合分=專業分× 60%+文化折算分× 40%。音樂表演(器樂)招生器種為鋼琴、琵琶、揚琴、二胡、竹笛、小提琴、大提琴、手風琴。實行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的省份,按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