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昆明城市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昆明城市學院(KUNMING CITY COLLEGE)
第四條 招生國標代碼:4153013330
第五條 學校主管部門:云南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條 學校校址:
1.海源校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商院路1號。
郵編:650106
2.楊林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縣職教新城文林路1號。
郵編:651701
第八條 學校基本情況:
昆明城市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始建于2000年,2001年開始招生。其前身是云南師范大學商學院,2021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轉設并更名。
學校是云南省優勢特色民辦本科院校、云南省高校文明校園培育學校、云南省“綠美校園”,云南省首個“藝術教育研究中心”、首個“樂團教師人才培養基地”、中國藝術教育促進會理事單位、“坡芽情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傳承遺產傳承基地,云南省首批“足球學院”、全國首個高校女子足球發展聯盟首任理事長單位、云南省學生體育協會足球專業委員會主任單位、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槳板項目高校發展計劃之一以及昆明市人大常委會第四批基層立法聯系點。
學校現有海源和楊林兩個校區,基礎設施完備,辦學條件滿足教育教學需要。學校現有8個教學單位,涵蓋8個學科門類,形成了以教育類、藝術類專業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第九條 學校下設8個二級學院。
開設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教育學、文學、工學、理學、法學8個學科門類。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為學術型和國際化人才提供選擇性教育服務。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專升本招生工作。招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行政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學制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本科基本學制:四年;專科基本修業年限:三年;專升本基本學制:二年。
第十二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備案結果執行。
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普通類、體育類專業學費為22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29800元/生·學年。
專科專業收費標準:19800元/生·學年。
專升本專業收費標準:普通類、體育類專業學費為22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29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四人間:4000元/生·學年;六人間:3000元/生·學年。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決定。
高職專科和專升本均不設置預留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本科、高職專科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專升本按相應類別錄取分數線,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錄取時不設專業分數級差,所有進檔考生按投檔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排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分數相同時,按各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文件中投檔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應、往屆考生錄取時一視同仁,不設男女比例。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錄取原則及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進檔考生所在省份計算后的綜合成績進行擇優錄取;若進檔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省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2.具體錄取辦法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專業成績認可生源地體育統考(聯考)成績,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雙上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若進檔考生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檔處理:
1.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2.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的要求又無法調劑到其他專業的考生。
3.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因體檢情況可不予錄取的考生。
4.報考攝影、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美術學、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有色盲的考生。
5.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應當退檔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具體錄取辦法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凡按上述條件錄取的新生,需有能力支付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第六章 證書發放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昆明城市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相應層次的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昆明城市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咨詢電話、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依次為:
咨詢電話:0871-68301010、68301022、68313893
官方網站:https://www.kmcc.edu.cn/
微信公眾號名稱:昆明城市學院招生處(yunnubs-zsc)
第二十八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非學校工作人員參與、介入招生工作。考生及家長咨詢招生有關事項,請直接與學校招生處聯系。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若發布虛假信息或誤導信息,學校愿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昆明城市學院2025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專升本招生工作,由昆明城市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昆明城市學院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