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業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全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疲ǜ叩嚷殬I學院)
四、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學海道38號
五、學院簡介: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時也是天津市高等職業院校提升辦學水平示范院校、全國第二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和天津市提質培優創優賦能項目建設院校。學院設有資源環境類、能源材料類、土木建筑類、機械制造類、電子信息類、財經商貿類等六大類25個專業,緊緊圍繞高端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推動教育鏈與產業鏈的深度融合,其中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群為天津市高水平專業群,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是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專業為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學院確定以“1+2+3”專業集群建設為重點任務,緊密對應著天津“1+3+4”產業體系,形成服務“現代冶金、高端裝備”產業集群的專業集群布局。重點建設綠色智能制造專業集群(冶金方向),重點發展鋼鐵智能冶金技術、智能控制技術兩個重點專業群,持續優化工業互聯網、電子信息技術、智慧財商三個優勢專業群,并打造區域特色的綠色智能制造專業集群共享型學訓基地。
學院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66.01%,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3.02%,“雙師型”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78.39%。
學院擁有智慧城市實訓室、智能制造實訓中心、網絡攻防與測評實訓室、智慧無人機實訓室、水環境監測與治理等共109個專業實訓室。實訓室建設適應現代智能制造產業轉型、升級,突出生產性教學與先進企業生產技術的銜接,開設的實訓項目與智能制造、大數據等高端技術產業集群相對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養能力。學院注重學生綜合職業素質和實踐技能培養。近年,在全國和天津市舉辦的各類技能競賽中,學院300余名學生分獲一、二、三等獎。
學院畢業生技術技能強、綜合素質高,深受用人單位青睞。學院與中天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天津電裝電子有限公司、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特變電工京津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地偉業技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鋼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等眾多百強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就業合作關系。一對一的為畢業生提供充足就業選擇,確保畢業生優質就業。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設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招生簡章與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招生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 收費標準
①學費標準: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院下發的2025年新生報到須知。
②住宿費標準:4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700元;8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600元。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我市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參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工業職業學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ㄊ校┱猩浫」ぷ?,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在高考綜合改革的?。ㄊ校┛忌殱M足學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按各?。▍^、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條 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八條 接到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學院將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同時,考生可以登錄學院官網(http://www.pctj.edu.cn)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入學后,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依據《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關于新生專業調整事項,依據《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院實行雙證書培養,學生完成規定學業,且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學院具有完善的獎助體系,獎優包含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助困包含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綠色通道、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校內資助等多種形式有效結合的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5年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與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pctj.edu.cn
學院郵箱:26987560@163.com
招生咨詢電話:022-26983723、26983773
紀檢監督電話:022-26983739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學海道38號
郵 編:3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