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2025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
2025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是教育部直接批準辦學的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和專科畢業生,頒發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學校主校區校址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機場路29號;塔利校區校址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東街3號;北校區校址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大街科爾沁北路南店街31號。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檢監察部、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了由院長任主任,分管副院長、教學副院長任副主任,學校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各系主任組成的學院招生委員會,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在制定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履職盡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學院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院分省來源招生計劃。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不設置預留計劃,一次性將招生規模計劃全部投放,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院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條 學院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設置計劃。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設置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后,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志愿依次錄取。各志愿之間無級差。
第十三條 學院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錄取時出現同分確定先后順序時,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擇優投檔辦法執行。
對于進檔考生,當考生所報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將調劑錄取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有空余計劃的專業(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學院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相關考生的全國性加分項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況的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對報考我院美術學、繪畫、環境設計、攝影、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專業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關補充規定,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對報考我院英語(教育方向)、英語(翻譯方向)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英語基礎扎實;對報考我院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要求語文基礎扎實。
第十七條 學院對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予以正常錄取。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學院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日語課程。新生入學后外語課教學安排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九條 學院學費收費標準:
本科專業:英語(教育方向)、英語(翻譯方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物業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會計學、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方向)、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審計學、審計學(稅收籌劃方向)、審計學(智能審計方向)、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智能財務方向)、新聞學、漢語言文學、廣播電視學、新媒體技術、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金融學、保險學、電子商務、電子商務(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方向)、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養老服務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俄語、資產評估、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18000元/年;美術學、環境設計、繪畫、視覺傳達設計、動畫、攝影專業學費21000元/學年。
專科專業:學前教育、新聞采編與制作、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11000元/學年。
第二十條 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章程、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院官網:http://www.honder.com
學院招生信息:http://honderzs.jysd.com/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471-3695167、3693382、3693067
招生監督電話:0471-3695850
第二十二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開展考試招生相關工作。本章程由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處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