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 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英俊鎮和平村委會長吉南線7777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7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建筑消防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智能控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2000元;
汽車智能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7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2700元;
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集成電路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8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8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廣告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室內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同時,校內資助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困難補助、臨時性困難補貼。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及補充條件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全部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2、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我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關于院校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⑴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錄取未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⑵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⑶ ①實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②實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第三高成績的選考科目。 ③非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依次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工類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
5、對于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按照數學科目、語文科目、外語科目等順序進行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6、享受增加分數和降分投檔照顧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在錄取時以享受照顧的成績排序錄取。
7、我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的錄取看待無差別。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ILINKJ.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長吉南線7777號
聯系電話:0431-85071877
聯 系 人:于思引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吉林省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