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5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 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凱旋北路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廣寧村委會凱旋北路7666號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興工路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廣寧村委會興工路1343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高職)專業:
1、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動車組檢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4、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5、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6、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7、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8、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9、市政管網智能檢測與維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0、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1、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2、智能焊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3、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14、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15、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16、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7、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8、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19、新能源裝備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0、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1、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22、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23、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4、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5、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6、衛星通信與導航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800元 27、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8、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9、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0、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1、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2、室內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3、游戲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第四章 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 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校內資助還設立學業獎學金、技能大賽獎學金、體育競賽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交通運營管理、空中乘務、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醫學美容技術、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交通運營管理、空中乘務、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醫學美容技術、交通運營管理、空中乘務。
4、祼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無。
5、祼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無。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一)遵循原則。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三)專業錄取。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專業計劃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予以錄取,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滿足其進第一志愿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四)優先級別。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1. 實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的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再選科目。 2. 實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最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的選考科目、單科第三高成績的選考科目。 3. 非高考改革的省份,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依次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理工類依次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其中如個別專業生源計劃不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成績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
(五)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csxy.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凱旋北路7666號
聯系電話:0431—81929700、82632888
聯系人:陳曉媛
第十四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