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教育促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民辦學校招生章程備案管理辦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結合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代碼及學院全稱
14043,四川文化藝術學院。
二、學校舉辦者及主管部門
四川川音綿陽藝術學院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舉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
三、辦學學制及層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四、辦學性質及類型
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辦學屬性為非營利性。
五、院校類型
應用技術類
六、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學院將參考各省份參加高考的人數及各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人數,并結合招生計劃出省規模編制招生計劃,同時將總計劃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進行使用,預留計劃主要用于優質生源較多的相關省份的相關專業。
學院將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上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志愿填報指南或招生計劃合訂本。
七、培養目標
學院秉承“給自己一個目標,讓生命為她燃燒”的辦學精神,堅持“啟迪學生智慧,培養時代需求人才”的辦學理念,明確了綜合性的應用型辦學定位和“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名校”的辦學思路,遵循“立本、務實、創新”的校訓,堅持實施校園學分制,推行“大課堂、大舞臺、藝術與科技結合、課堂與工作室結合、實踐與產業項目結合”的新時代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打造開放式教學空間,培養社會需要的“品德優、基礎寬、素質高、能力強、會創新”的應用型文化藝術人才。
學生入學后根據所選修的不同專業,經過系統的專業學習,畢業后可分別從事音樂、舞蹈教育與表演工作;從事戲劇影視表演、劇本創作、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工程、舞臺美術設計及錄音、影視攝影攝像與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從事書法、美術教育、繪畫、攝影、雕塑、民族傳統體育、體育保健與康復、休閑體育和公共藝術等工作;從事風景園林、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表演與服飾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等工作;從事游戲藝術設計等工作;從事與藝術有關的對外漢語、英語翻譯、文化創意產業及公共事業管理工作;從事金融工程、市場營銷、物流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及寶石鑒定及設計工作;從事民族學、藝術理論教育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歷史建筑保護等工作;從事國學教育和傳統美術類的繼承與發揚等工作;從事數據科學與虛擬現實技術應用等相關工作。
八、外語語種
除英語、旅游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外,其余專業應試語種不限,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須慎重填報志愿。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體健康要求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 有關補充規定。
十一、錄取規則
(一)除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廣播電視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僅招理科(首選科目為物理,其中寶石與材料工藝學需要次選化學)考生,民族學僅招文科(首選科目為歷史)生外,其余各專業均文(首選科目為歷史)、理(首選科目為物理)兼收。
(二)錄取辦法
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領導下,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1.普通類專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學院在進檔考生中,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體類專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院在進檔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序,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高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依次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別要求,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錄取工作。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續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考生紙質檔案材料管理辦法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普通高校2024年的紙質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三)在第一輪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若計劃仍有缺額,接收第二輪投檔志愿考生,若已滿額,不再接收第二輪志愿考生。
(四)加分政策
對于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依據和重要憑證。
(五)專業成績認定
藝術類各專業直接認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或聯考成績。
十二、學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一)收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二)資助政策:
學生進校后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新政策文件為準執行)
十三、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一)普通類本科及藝體類本科
招收的學生學習期滿且所有科目成績合格,由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并以四川文化藝術學院名稱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二)中外合作辦學類本科
招收的學生學習期滿且所有科目成績合格,修完四川文化藝術學院規定學分后可獲得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學生第四年到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術學院學習并修完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術學院規定學分后可獲得四川文化藝術學院頒發的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及意大利里米尼自由美術學院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十四、專升本政策
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可通過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升本”統一考試,學院將根據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到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兩年,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十五、學院郵政編碼及地址
綿陽校區:621000,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機場東路83號;
梓潼校區:622150,四川省綿陽市梓潼縣永利街929號。
十六、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招生專用傳真:0816-6357996
十七、網址
學院官網:http://www.sca.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w.sca.edu.cn/
十八、網絡咨詢
QQ:200714043
E-mail:200714043@qq.com
十九、新媒體咨詢
招生微信公眾平臺賬號:川文藝招考院
二十、退費辦法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和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本章程所有解釋權在四川文化藝術學院招生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