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南湖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優化學校人才選拔機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嘉興南湖學院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和國家代碼:嘉興南湖學院,13291。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嘉興南湖學院。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越秀南路572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實施“三位一體”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教務處負責專家委員會的組建和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三位一體”招生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三條 學校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為60名,分為A組和B組2個組別,考生只能選報其中一個專業組,不能兼報。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如下表:

第五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已經參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有一定特長;
2.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考專業2024年選考科目要求;
3.學業水平考試成績2門(含)以上為A等或A等與B等之和為4門(含)以上,其余為D等及以上,且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4.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第十五條 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嘉興南湖學院招生網(http://zsb.jxnhu.edu.cn)網上報名專欄,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2.報名材料在線提交:報名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將以下材料按要求掃描或拍照后上傳報名系統,上傳文件要清晰可見,單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
(1)《嘉興南湖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報名系統中填寫——提交——打印),考生本人簽名(無本人簽名無效);
(2)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有頭像面);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對專業的認識和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800字左右,須手寫。
上述材料請以掃描件或照片上傳到報名系統,無需郵寄書面材料。如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若考生所上傳書面材料中的報考專業與報名系統最后一次提交的報考專業不一致,則以系統為準。
第六章 選拔流程
第十六條 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為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成績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按各組招生計劃總數1:10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最低分同分帶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也可通過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試通過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成就、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我校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名單,最終入圍考生需取得合格及以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且入圍人數不超過各組招生計劃總數的8倍(同分帶入)。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考生志愿填報納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報我校,否則無效。填報專業志愿須為報考組別內的專業,跨組別填報專業志愿無效,且填報專業志愿須符合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2024年普通類一段線。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成績×60%(三項成績統一折算為百分制)。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
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第二十二條 專業投檔規則:學校按各組招生計劃總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在選考科目匹配的情況下,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確定專業,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在選考科目匹配的情況下,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所報考組別內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仍不足,則在選考科目匹配的情況下,同一類別內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二十三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學校各組招生計劃總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組志愿填報數的85%以內。
第二十四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五條 經“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其轉專業視同普通類招生錄取的學生。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2日至3月19日;
2.材料上傳時間:2024年3月2日至3月20日;
3.書面評審時間:2024年4月3日前完成;
4.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時間:2024年4月3日至4月8日,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5.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4月9日至4月20日;
6.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4年4月21日(周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7.綜合素質測試地點:嘉興南湖學院(嘉興市南湖區越秀南路572號),詳見準考證或具體通知;
8.成績查詢及入圍名單公示:2024年5月8日前。
第八章 入學復查和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報到截止日前書面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從新生報到截止日起算)。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收費。“三位一體”招生收取報名費140元/生,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測試資格,不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學校不接受現場繳費。大學期間實行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十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嚴肅處理。具體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考生所在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三十二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xnhu.edu.cn
招生信息網址:zsb.jxnh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3-83636666,傳真:0573-83628093
QQ咨詢號碼:248813291
監督舉報電話:0573-83833993,郵箱:jbnhu@jxnhu.edu.cn
學校地址: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越秀南路572號
郵編:314001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