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合肥城市學院
二、學校標識碼:4134013615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五、辦學地址:
濱湖校區:安徽省合肥市黃麓科教園1號
北城校區:安徽省合肥市金崗大道88號
六、錄取規則及要求
(一)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政策及規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統一指導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招生計劃進行擇優錄取。
(二)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三)考生進檔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依次按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到有空缺計劃的專業,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的只能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專業調劑。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四)藝體類招生專業課成績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課、專業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藝體類最低控制線,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計算方法、同分排序規則等按照各生源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藝體類專業有關規定執行。
(五)學校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學校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六)學校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七)各專業體檢要求嚴格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八)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頒發證書
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合肥城市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合肥城市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的標準執行。工學類專業22700元/生/學年;管理學類專業21200元/生/學年;藝術學類專業24700元/生/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九、獎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為主導,以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助,以社會捐助為補充的多渠道、全方位獎助工作格局,通過“獎、貸、助、補、勤、免”等多種方式資助學生完成學業,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十、其他須知
(一)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和不實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二)本章程如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相沖突,以生源省份的規定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學校將另行公告。
十一、聯系方式
電話:0551-88560222、88561222、 88565558
學校網址:https://www.cuhf.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www.cuhf.edu.cn/zsb/
本章程由合肥城市學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