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華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新華學院
二、學校代碼:4134012216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安徽省重點立項建設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安徽省特色高校建設(培育)單位
五、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望江西路555號
六、組織機構: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錄取規則及要求:
1、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相關政策和規定執行,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統籌部署,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工作要求,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考生政策加分根據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執行,無單科成績要求,外語類無口試要求。
3、學校各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計劃,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選考科目要求。
4、學校對進檔考生分專業原則:實行“專業清”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依次錄取第二、三專業志愿,依次類推。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按相應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相關省份無相關規定,考生投檔分相同時的排序規則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對首選科目為歷史的進檔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歷史單科成績、再選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對首選科目為物理的進檔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物理單科成績、再選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選考科目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藝術類專業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專業課成績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考生投檔分相同情況下,參照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專業統考成績相同,依次參照語數外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5、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統籌在同一專業組內調劑至有空缺計劃的專業。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6、健康狀況: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7、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頒發證書: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安徽新華學院”; 學歷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安徽新華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九、學費標準:依據原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教育廳皖價費〔2017〕56號;原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社廳皖價費〔2018〕70號文件,結合我校實際,2025級新生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參照(皖新院〔2024〕20號)執行。
收費項目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學費 | 工程管理 | 21800元/生?學年 | 皖新院 〔2024〕 20號 |
安全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風景園林、廣告學、漢語言文學、會計學、機器人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健康服務與管理、金融科技、經濟與金融、人工智能、人力資源管理、商務英語、審計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經濟、數字媒體技術、土木工程、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物流管理、小學教育、藥物制劑、藥學、英語、制藥工程、自動化、廣播電視編導、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環境工程、網絡與新媒體、電子商務 | 26000元/生?學年 |
動畫、環境設計、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舞蹈表演、音樂表演 | 29000元/生?學年 |
校企合作:財務管理、通信工程、 新聞學、軟件工程 | 29000元/生?學年 |
住宿費 |
| 標準4人間 2500元/生?學年 標準6人間 1800元/生?學年 |
備注:2025年最終招生專業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學校高度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堅持貫徹落實國家政策。資助方式涵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校級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體系,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參照《學生手冊》具體要求進行各類資助申請。
十一、入學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復查不合格者,根據生源省份及我校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二、聯系方式:0551-65872818、65872838
十三、學校網址:https://www.axhu.edu.cn
招生網:https://zhaosheng.axhu.edu.cn
十四、本章程若與上級政策或生源省招生規定不一致,均按上級或生源省規定執行。
十五、本章程由安徽新華學院負責解釋。